第七节 缝纫工业
第七节 缝纫工业
1949年以后,同江县的缝纫业只有一个被服社,1958年,转为国营所有制,有25名社员。
1962年,转为服装、皮革制鞋两个集体所有制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975年,正式将服装鞋帽
厂改为“同江县被服厂”和“同江县鞋帽厂”。1980年以后,关内服装,尤其是江南服装大量
流入同江市场,内地许多个体裁缝也相继来同江开业,同江当地缝纫业在设计、制作等方面遇
到了强有力的挑战,市场竞争激烈。
1985年,全县缝纫业已有职工67人,企业占地面积2241平方米,工业总产值36.3万元,占
全部工业总产值的2%。
一、同江县被服厂
1962年,同江县被服厂有职工18人,车间是30多年的民用老房,主要加工服装。1963年,
加工布制服装7507件,总产值9340元,1967年,总产值达9.2万元,而1969年,降为1.2万元,
生产很不稳定。
1978年以后,经济形式转为市场调节,服装社的生产产量不高,加上外地产品大量涌入,
本县技术水平、花色品种在竞争中处于劣势,使服装厂的生产陷入困境,勉强维持。1982年,
服装厂共有职工29人,年加工服装 1.7万件,全年总产值21万元,产品销售收入18万元,固定
资产原值5万元,企业占地面积300平方米。1984年,服装厂推行了经济承包责任制,调动了职
工的生产积极性,至1985年,服装厂有职工37人,企业占地面积713平方米,产品产量1.1万件,
工业总产值提高到28.8万元,占缝纫工业总产值的79%。
1986年,同江被服厂有职工33人,企业占地面积1080平方米,产品产量0.86万件,产值14
万元。
二、同江县鞋帽厂
同江县鞋帽厂是1975年正式命名的。1962年,为皮革、制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有 7名工
人,主要生产车马挽具和便布鞋。
1962年,鞋帽厂生产布鞋 800双。由于经验不足,生产效率低,产品成本高,价格高于外
地同类产品。当时生产的男五眼鞋出厂价为9.58元,坤拖拉鞋出厂价为4.12元,因销路不好,
暂时停止了生产,又以熟皮张为主。1965年,开始生产车马挽具和皮帽子,工人减至2人。
1969年,皮革生产合作社有了新的发展,人员猛增到22人,年产值达到 4.9万元,生产车
马挽具2445件,皮帽子2150顶。
1980年,鞋帽厂开始生产皮鞋,鞋的销路很好,但面革缺乏,帽子的生产形势不佳,只能
靠零星加工维持生产。到1982年,鞋帽厂共有职工37人,生产皮鞋2115双,全年总产值15万元,
固定资产原值7.万元,商品销售收入为10万元。
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后,鞋帽厂的状况有了很大改变,企业由生产型转变到生产经营型,
但仍缺乏一定的竞争实力。
至1985年,鞋帽厂的劳动生产率为3333元,工业总产值达8万元,占缝纫工业总产值的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