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生产沿革 1958年,同江、乐业、三村 3个公社随着大跃进的兴起,办起了铁木、米面加工、农具修
理、被服、编织等厂。
同江镇人民公社经营的铁木厂,共有人员25名,主要从事小农具、日用木制家俱等生产,
年产值 6万多元。乐业公社铁木、米面加工厂,共有人员14人,主要从事小农具、米面加工、
日用木制家俱、发电等生产,年产值3万元。三村公社铁木厂,人员7名,从事小农具、日用木
制家俱生产,年产值2万元。
1959年,同江镇先后办起过饭店、小砖窑、理发店、制酒、农具修造等工厂。
当时的乡镇工业,本着农闲多办、农忙少办、亦工亦农的原则办厂。各企业实行独立核算、
自负盈亏。受人民公社的领导管理,向人民公社交纳一定数量的公积金。对分散的公社手工业
工人,可参加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手工业生产,进行独立劳动,劳动报酬可以按件计工,也可
以按产值计工或自产自销、自负盈亏。在不妨碍集体经济发展的条件下,发展家庭手工业生产,
可以自产自销,可以加工订货,收入归己。
1966年,同江恢复县制初期,社办企业发展缓慢。1969年,在“以粮为纲”、多种经营的
发展经济方针指导下,同江镇、乐业、三村等社镇,相继办起了小电厂、农机修理、制砖、榨
油、粮食加工、铁木加工等综合厂。同江镇街道办起了综合服务部 (其中服务项目有:修车、
被服、修鞋等),以及编织厂、打棉厂、“小车队” 和美术社等工业,均为独立核算、自负盈
亏,每月按比例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管理费等。1972年向阳公社也成立了综合厂,4个公社和1
个街道工业产值达10.2万元,成为同江地方工业的一部分。
1973年以后,同江县开始在东部、东南地区建设新的村社,同时,镇社工业也随之迅速发
展。1975年,同江镇街道办的制瓦厂,转为同江县建设科所属企业,定名为同江县制瓦厂,共
有人员16人,固定资产 4万元。同年,同江镇街道维修队也转为同江镇人民公社建筑队,共有
50名从业人员,工资分配形式是月薪日记的办法,人员编制定为50人。
1977年,随着社队企业的发展,原来的管理体系已不能适应需要,增设社队企业科,管理
全县的社队企业工作。有的公社还成立了企业管理站,负责社队企业的管理。这一年,全县已
有 9个公社,76个大队办起了工业企业,其中有农机修配厂、砖厂、油厂、烘炉车间,建筑工
程队、砂石场、被服厂、米面加工厂等近70个工业企业。1977年,全年总产值已达99.5万元,
从业人员945人。到1979年,社队企业发展到了77个,从业人员达1217人,各种设备165台(件),
厂房面积达7599平方米,全县社队企业总产值达 140万元。到1980年,全县12个乡镇都建起了
综合厂,社队企业总产值达到了168万元,比1979年增长20%。
1985年,全县的乡镇工业已形成了食品加工、粮食加工、木材加工、农机具配件多种行业,
能够生产红砖、水泥瓦、白酒、食用油、农机配件、铁制农具等产品,工业总产值达 216万元,
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18.8%,成为同江工业的一个重要补充力量。
1986年,全县共有社队办的工业企业62个,从业人员4706人,有汽车 375台,货车36台,
客车1台,拖拉机384台,车床6台,锻压1台,发电机组16台,窑8个,制砖机8台、碾米机10,
磨13台,榨油机5台,电焊12台。固定资产941万元,总产值222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16%,
实现利润160万元。
历年工业生产产值情况综合表
单位:万元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