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供水 排水
第二节 供水 排水
一、供水
同江镇内的饮用水,过去都是靠公用土井和部份家庭自打铁管或塑料管水井,沿江有的户
还吃过江水。水质多数腥臭、含铁量高。
1976年,县革命委员会报请省地批准,投资10万元,设自来水筹建办公室,具体负责同江
县自来水工程的建设。经过4年的建设,总投资为65万元,总面积为3.3万平方米。水源基本配
套,有120吨水塔一座,净化站一处,内装过滤罐4个,深井2眼,主管道4.5公里,供水能力为
2000吨/日,于1979年12月份投产使用。有50个单位和500余户城镇居民吃上了自来水,占当时
城镇人口16.6%。
1981年,又投资16万元进行续建,新建自来水管道847延长米,使主管道达6.5公里。1981
年—1985年,共投资98.4万元,延长供水主干线10.3公里,并于1983年修建一座自来水净化车
间。1984年,镇内现有输配水管道总长7.5公里,占已建区计划修建管道长度的33.5%,自来水
普及率达到30%。现水质经化验,除铁的含量较高(19.5毫升/升)以外,其它指标已达到国家饮
用水标准。
1986年,省拨建自来水专款20万元,同江镇内铺设主干管道1800米,安装用户 504户,供
水普及率达35%,比1985年增加5%。
二、排水
同江镇内主干次道修有明渠排水沟,还修建一条贯穿东南西北人工排水河(土坝),延伸到
镇外与拉起河相连,长 4.5公里。但由于拉起河下游河道阻塞,排水不畅,又加镇内地势低洼,
每到雨季雨水不能及时排出,造成镇内局部低洼地带房屋被淹,道路中断。1984年,县政府根
据省政府关于城镇建设本着“先地下,后地上,同步规划,同步发展”的原则,提出关于解决
县城排水问题方案。定在县城东南处,向东北修一条排水干渠,建立强排站一座,设30马力柴
油机2台,12寸水泵2台。工程规划全长1260米,占地面积18980平方米,总投资额为6.3万元。
此项工程,正着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