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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房屋水电

第三章 基本建设

第一节 房屋水电



  

  同江属古代的赫哲族聚居地之一。赫哲族人民以渔猎为生,其住处多选择江河沿岸高岗及
接近猎场之地,建临时性的“撮罗安口”(尖顶棚)或固定性的“希日免克”(地窨子)、“卓”
(马架子)等,其建造结构极简单,所用材料均为土、木和茅草。

  同江设置后,汉人逐渐增多,移民多选择依山傍水、高岗阳坡之地设点建村。移民初来对
搭临时的地窨子或马架,过二、三年开始建土草正房,但多数仍为马架。

  伪满时期,农村人民的生活水平很低,无力建造砖瓦房,农民居室均为土草房。沿江村屯
常受水害,拉哈辫子墙容易被水泡塌,有很多住户用草垡子砌墙,屋顶用草苫,窗户用纸糊。
新中国成立后,农村建造正房的比较普遍,自成院落。农村公用房,如卫生院、学校、供销社
等建造砖瓦房。1970年后,农村才开始用砖瓦建造住房。窗户纸变成玻璃窗。乐业公社先锋大
队,曾用公共积累为社员建造砖瓦结构的部分房屋,准备逐年淘汰土草房,后因经济情况而停
止。1978年以后,乐业、三村、向阳、街津口、八岔等几个乡,建新房多数为砖瓦结构,内部
装修也比较讲究,有的人家还装了土暖气。尤其是1985年,为了改变八岔乡赫哲族居民条件,
由省民委、县政府投资和居住户集资建设了15幢两层赫哲族居民住宅楼。赫哲族60户搬入新居。
八岔赫哲族居民楼是同江农村第一批楼房。截止1986年末,农村人均居住面积6平方米。

  同江农村部分村屯,饮用水中缺碘并含铁量高,人食用后易患甲状腺和大骨节病。1966年
后,卫生防疫部门投资建深井,建过滤井房。1970年后,各家各户建自用高丽井 (用木板做成
口径约20公分粗细的井管打成的井),铁管和塑料管压井,淘汰了土井。

  农村用电的历史不长,据统计资料记载:1970年后,国家和地方才向农村投资办电。15年
的时间国家和县投资116.3万元。到1986年末,在11个乡镇122个村中,已有8个乡、117个村通
电,占全县村屯数的95%。其余部分村屯用柴油机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