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清时商业
第七篇 商业
第一章 私营商业
第一节 清时商业
有史以来,赫哲族于同江山林之中、江河之滨,生息繁衍,他们的生活主要依靠每年开江
以后,把渔猎品貂皮、鹿茸、鳇鱼骨等,运往三姓城(今依兰),换取油、盐、烟、酒等生活必
需品。有时内地流动商贩(多为汉人),也到赫哲族地区行商贸易,互通有无。
光绪三十年(1904年)间,拉哈苏苏(今同江)始有汉人开设的几家商铺,与俄国人进行贸易
活动,也兼收赫哲人的渔猎产品。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临江州境内有10余家商店,皆为小本经营。尤其是旅、饭店业较
为兴旺。由于临江州幅员较广,桦川、富锦、宝清、饶河、绥远等地,均来州办事。因此,拉
哈苏苏已成为当时该地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
宣统二年(1910年)7月,成立商务会,统一管理全州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