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民国商业

第二节 民国商业



  

  民国5—6年间(1916—1917年),同江县城北,沿江南岸一条街,有小本商号10余家多经营
烟酒、杂货等日用品。当时最大一家是岳永茂商店,由俄国归国华侨岳某开设,货物主要从伯
力进口,生意颇为兴旺。由于沿江地区村落增加,有些商人随之在各村屯进行商业活动。当时
赫哲族聚居的街津口村,就有“振泰隆”、“东顺庆”、“二义祥”等杂货商店。当时,二龙
山、向阳川一带,有富锦油商、 酒商、杂货商进入该区。 特别是有些走村串户的流动商贩,
(俗称货郎子),卖些妇女用的针头线脑、刀剪胭脂以及日用杂货,也卖些烧饼、麻花、杠头、
熟肉等食品。他们资本微薄,靠的是肩挑背负。

  民国10年(1921年)前后,同江先后发生水害、虫灾及匪扰,田地荒芜,商业萧条,又因同
江商人多到哈尔滨办货,中国商轮仅通富锦,货物均由俄船装运。俄轮直达黑河或伯力,运往
同江货物的价格,运费比富锦贵一倍多,船到海关,若遇星期日,或过下午7点钟或未到上午6
点钟,又须买关,货价愈昂,购货者不在本地购买。再者,同江人口、物力多集中于二龙山、
向阳川一带,因地理上关系,多到富锦活动,这也是同江商业下落的主要原因之一。

  民国12—13年间(1923—1924年),同江商会恢复,会长、副会长,均系山东黄县人,谙熟
商务,所经营的商店买卖较为兴隆。同时路团进驻同江后,土匪多已潜踪,不敢轻易骚扰地面,
所以灾民多回故里,外地商人又纷纷拥进,使同江商业又有振兴之势。据民国15年(1926年)统
计,同江县城有商店14家,其中:资本1000元以上者5家,500元以上者 3家,街津口当时有杂
货商店4—5家。




  民国17—18年间(1928—1929年),逢水灾、 俄乱,同江经济萎缩, 商务萧条。民国20年
(1931年)间,同江商业复兴,各乡、镇除有小商小贩外,县城内有店铺63家,其中:杂货业18
家,粮业7家,茶点业8家,屠宰业7家。







  满7家可成立同业公会,以利促进本业发展。

  同年,同江县商会改组,史鸿翔任商会主席。

  拉哈苏苏(今同江)建州之初,各地前来公千、经商之人颇多。镇内除设一所官店外,尚有
1—2家私人开设的宿饭小店,接待往来客旅。

  民国10年(1921年)间,旅饭店业渐次增多,但不够兴盛。据当地老人讲,同江县城有旅饭
店三、四家,旅店、车店,均各有伙食,客旅投宿,车马停留较为方便。到了民国20年 (1931
年),车旅店业7家,专设旅馆1家,饭店1家。

  同江西行富锦,东去绥远,沿途30、50、100 里村屯等,均有私家小店,招待过往车马行
人。



  民国11—12年间(1922—1923),同江县城开设1家理发店,伪满前期,有 2—3家从事理发
行业。理发店多是1人顶业,屋子狭小,工具简单、设备陈旧。伪康德5年(1938年),张永盛由
哈尔滨买来两把转椅,成为同江理发业最高级的1家。

  薜昌荣经营的三江楼一个小澡堂,有3名工人。顾客多是官吏、警察、特务等。

  县城只有1家光耀照相馆,业主李光耀,本小利微。

   理发、浴池、照相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