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伪满商业 伪满初年,同江形势混乱,商业凋敝。伪大同 2年(1933年)末,商会恢复,代理会长范治
轩,另有 2名佐办,承理全县商务事宜。伪康德元年(1934年),县城有大小商店46家,二龙山
有20多家,皆为民国时期开业。这些杂货商店都是小本经营,1000元以上者寥寥几家。
随着时代的变迁或经理的更换,有些商店的名号也随之改变。为求生意兴隆,如:和泰公
改为仁和泰、振泰和,福顺隆改为福顺昌,顺和隆改为吉兴顺等。
伪康德 3年(1936年),德泰恒杂货商店开张营业。该经理生财有道,经营有方,与旧有几
家铺底雄厚的商店展开了激烈的竞争。伪康德 5年(1938年),德泰恒经理尹恒祯,筹资七、八
千元,修建一座约 200平方米的砖瓦商店,改号为东泰恒(现百货商店地址)。商店门面修起高
高的门脸,上雕塑“东泰恒” 3个涂金大字。两边悬着“货真价实”、茹童叟无欺”、“洋广
杂货,一概俱全”的金字挂匾。全盛时期,有伙计20余人,生意颇为兴旺。经营范围较广,货
物齐全,除推销绫罗绸缎,东洋杂货之外,还兼办粮栈、油房,以及养绵羊 300多只,又在圈
河种地三、四十垧,以供自食和饲料之用。
东泰恒经理善于钻营,有时采取薄利多销,拉拢主顾,倾轧同行。尤其利用农民青黄不接
之际,向农民放款赊销的经营方式,高利盘剥。因此,买卖越做越大,资金越滚越多,成为同
江天字第一号大富商。当时同江流传“东泰恒,公医院,王大饼子,陈大干”四句民谣,乃是
东泰恒等几家奸商垄断同江各业的真实写照。
同年,又有几家小商号相继开业,经营一些杂货、食品等,家眷铺、小床子之类予县城、
大村屯设立很多,他们有的到富锦批发货物,有的乃是同江几家大商号的主顾,但多到东泰恒
批货。办货形式多为赊购,按期付款,注重信用,否则财源枯竭,生意冷落,有破产之危。
伪满时期商店统计表
伪康德 7年(1940年),县公署设立经济股,加强经济统制。人民日常生活需要的油、盐、
米、面、布匹、棉花等均列为专卖物资,实行“通帐配给”措施。伪康德 8年(1941年),同江、
二龙山、向阳川10几家商业首富,抽调股金,组成一个小卖联盟,即厚生组合。组合长尹恒祯,
还有10几个人员,皆是联盟商店的业主。厚生组合即为外出购销货物的批发站,又是城镇居民
的配给所,配给标准,每人每月口粮24斤,豆油3两,纸烟2盒。在“兴农合作社骨内设“配给
所”,二龙山、向阳川等地都有分所。农民交出荷粮,按比例卖给布匹棉花。开始,每吨粮给
平纹布15尺,棉花3斤。后期,一吨粮食,只给“更生布”9尺,棉花2斤。豆油每年每人3斤,
火柴1包,均到当地配给所购买。伪满洲国后3年,日本帝国主义为保战争物资的供应,不但大
大缩减配给指标,而且几个月甚至长达一年也不发放配给品。特别是无地农民,更无粮出荷,
也领不到布,只好从地主或黑市场中高价购买,无力购买者,不得不披麻袋片、洋灰袋子御寒。
而日本人、官吏、警察、特务却享受特殊待遇,可直接到“消费组合”(伪康德 4年成立)里去
领,主食大米、白面,副食白糖、烟酒等,应有尽有。
日本人、官吏、警察、特务可随便吃大米、白面,一般老百姓吃大米、白面,被警察发觉,
就扣上“经济犯”的罪名,轻则罚款没收,重则毒打蹲监。
伪满初期,客栈大部分是民国时期开设的。伪康德五、六年,同江划为“国境地带”,行
旅商人没有特殊关系及必要证件,很难入境。警察、特务对客栈、饭店,以“治安”为名,严
加管制。经常勒索店主,搜查旅客,不少小店被迫停业。只有日本宪兵队阎翻译投资、周庆延
经营的兴隆饭庄,特务刘喜荣开设的别有天饭店,财势显赫,生意兴隆。特别是兴隆饭庄,两
个双幌,门脸两边悬有“山珍海味”、“四时鲜菜”、“包办酒席”、“应时小卖”之类牌匾。
出出进进的多是本县军政要人,警察、特务、财主富商,平民百姓望而生畏。又有黄家馆子、
当局把粮食列为“统制品”,配给饭店的数量有限,其生意日渐衰落,不少饭店破产。
县城有日本人廉田开的咖啡馆,经营具有日本风味的饭菜和饮料。
城内的三江旅馆、松江旅馆是专门接待官商公吏、特务、警察住宿,一般人多住在张家店、
福兴栈、振兴大车店、李家小店等。每个客栈的墙上贴着“自照衣帽”、“银钱交柜”等醒目
条幅,以及“莫谈国事”4 个显要大字。如有不慎,谈论国事者,被密探发觉,即报警察局或
宪兵队,以“政治犯”、“思想犯”押到矫正院受刑。因此,商旅投宿,顾客进餐都缄口默言,
恐惹是非。沿江的三村店、街津口店、额图店等,多被警察、特务控制,作为刺探苏方情报和
抗联活动情况的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