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购进销售 一、农副产品的购销
农副产品的购销,主要有生猪、蛋、禽、蔬菜几类品种。收购对象主要来自农村社队集体
和社员个人,城镇职工家属占一少部分。销售对象主要是城镇居民和军用特需。
1966年,国家对一类农副产品的粮、油、棉实行统购统销;对二类农副产品的生猪,实行
计划收购,计划供应。蔬菜当时实行产销直接见面(不包括职工冬储用菜)。生猪经营统由糖酒
公司附设的收购组负责,采取定点收购、集中调运的形式,并按出售生猪等级给予奖励,以促
进生猪生产和交售积极性。从建县到1984年,每头一等猪奖售布票布 5尺,饲料按生猪毛重量
的百分之百奖售。1978年到1980年,为了进一步促进生猪生产,除继续执行棉布、饲料奖售外,
还拿出一部分名牌自行车、缝纫机奖售给生猪任务完成好的生产队或个人。
建县初期的1966年,生猪收购量为2579头,农副产品采购总额为23万元。至1976年,始终
保持在3000头左右。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经济开始活跃起来,生猪饲养量增加。1980年,生猪收购
量达到6091头,比建县初期增长 1倍多。农副产品收购总额也上升到91万元。这是有史以来最
好水平。由于生猪收购工作抓得紧,因而基本上保证了居民平常定量供应和军特需以及饮食行
业的用肉,尤其满足了年节的需求。1981年,随着商业收购数量逐年增加,收购范围不断扩大,
分别在东片的临江乡,西片的乐业乡建了收购站;在三村、秀山、向阳、青河、同江等乡派了
1名生产员,负责指导生猪生产和收购。 由于一手抓生产、一手抓收购,生猪收购量逐年增长。
根据调查,1982年,城镇人口平均每人每年食肉量达到17斤多。同时,每年还调给外市、矿区
生猪1000多头。
1985年,城乡经济体制改革后,国家对部分农副产品取消统购、派购政策,实行合同订购。
对此,生猪实行放开经营,产销直接见面,农民对生猪生产积极性增高,生猪存栏数上升到16271
头,同时,肉市场实行开放,国营、集体、个人三者均可参与市场经销,猪肉及肉制品货源充
足,市场肉食交易呈现一片兴旺景象。1986年生猪出栏肥猪7319头,其中:出售3012头,自食
4307头,年末存栏达到16390头。
建县以来,家禽鸡蛋始终由商业和县社联合下达收购计划,由农村供销社组织收购,县食
品公司负责接收、销售。这些产品除安排食品生产和军特需供应外,每逢年、节还适当供应城
镇居民。到1985年后,全部放开经营,产销直接见面。
1974年,蔬菜开始由商业部门包产包销,蔬菜公司根据城镇居民需要,每年向菜队下达种
植面积、品种的生产计划,在计划内的产品产量,实行包产包销。对居民供应,由蔬菜公司新
设两处简易菜床敞开销售。这种经营方式一直延到1981年。在这期间,基本上保证了城镇居民
和职工春、夏、秋三季鲜菜的供应。职工群众的冬季用菜储量大且集中,采取统由商业分配、
结算,用菜单位到生产队自运、自储的办法。1981年—1982年,由于连续遭受水灾,蔬菜绝产,
县委、县政府专派10多人分别到沈阳、一唐山、省内克山等地,购进白菜160万斤,土豆840万
斤,供应了城镇居民和灾区农民。1983年—1986年,商业体制改革后,商业国营、集体、个体
经销体系初步形成,蔬菜集体、个体经商户逐年增多,并建立了蔬菜经销市场,经营销售春夏
菜,秋菜除少部分居民自产自食外,其大部秋菜由各单位集体购买,统一分给职工家属,解决
冬食蔬菜。
二、工业产品的购进及销售
工业品主要分两大类:一是生产资料,一是生活用品。县商业科所属的几个工业品经销公
司经营的生产资料商品主要有汽油、柴油、机油、元钉、铁线、扳钳工具、各种建筑小五金、
农业生产需用的马鞍、点种口袋用布等;生活用品有布匹、服装、鞋帽、日用大小百货、五金
化工、家用电器、日用杂品、糖酒烟茶、千鲜调味、粮薯制品等。以上两类工业品购销原则是:
属于国家统购统销商品,如棉布、棉花、针棉织品、棉线、豆制品等,国家依据人口实行定量
凭票供应;国家指令性计划分配的商品,如汽油、柴油、机油,国家依据耕地面积和机耕程度,
实行计划分配;国家计划控制分配的商品,如元钉、铁线,名牌自行车、缝纫机、肥皂、火柴、
小苏打、食糖、名酒、名烟等。自建县以来到1980年,凡属于带笼头商品,有时按人按月定量,
有时临时发票或特批;还依据货源情况时而敞开,时而分配等等不一。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
后,各项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随之商品流通渠道改革,经济责任制建立,市场开放,改变了
过去市场商品供应紧张的局面。一些带笼头的商品,如肥皂、火柴、食糖、优质酒、棉线、元
钉、铁线等品种,全部摘下笼头,实行敞开供应至今。-1@66年,商品销售总值为289万元,1970
年,商品销售总值为589万元,1975年,商品销售总值为649万元,1980年,商品销售总值为1389
万元,1985年,商品销售总值为1230万元,1986年,商品销售总值为1918.8万元。
三、商品购进
建县初期就建立了采购队伍,各专业公司都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采购人员,从事商品采购
工作。从省内外购进各种商品,投入市场,基本上满足了全县生产和生活需要。
1966年,建县初是从归口渠道进货,商品调入总值为155万元,1971年,为284万元,1980
年为927万元,1985年,商品调入总值已达884万元,1986年商品调入总值1228.6万元。
为了扶持地方工业的生产发展,商业经营的服装、单棉帽、皮鞋、学生本、红蜡、白酒等
商品,都由县内工业部门购进,实行包产包销,也有带料加工等。1966年,白酒购进14吨,到
1982年,县内白酒购进达330.1吨,1984年,白酒购进492吨,1986年,白酒购进547.9吨。
同江县历年主要商品购销数量统计表
续表
商业系统历年主要商品购销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