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第六章 物资
第一节 机构
1959年,场县合一,物资与农场合署办公(经济一体)。1962年4月,同江成立了物资科(全
名抚远县物资科)。下辖物资综合公司(与科室政企合一), 负责基本建设物资的采购、供应和
管理,职工8人。
1966年,同江县恢复时建县物资科。
1967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成立了“红色造反团同江县物资系统接管委员会”。1968
年,县木材公司和县物资公司合并,组成同江县物资综合公司革命委员会。1972年,县恢复物
资科。
1979年,县物资科与县物资公司分开。
1984年,同江县成立物资局。
1986年,县物资局下辖燃料、生产、机电、化建、木材5个公司,共有职工12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