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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

第六章 物资

第一节 机构



  

  1959年,场县合一,物资与农场合署办公(经济一体)。1962年4月,同江成立了物资科(全
名抚远县物资科)。下辖物资综合公司(与科室政企合一), 负责基本建设物资的采购、供应和

  管理,职工8人。

  1966年,同江县恢复时建县物资科。

  1967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成立了“红色造反团同江县物资系统接管委员会”。1968
年,县木材公司和县物资公司合并,组成同江县物资综合公司革命委员会。1972年,县恢复物
资科。

  1979年,县物资科与县物资公司分开。

  1984年,同江县成立物资局。

  1986年,县物资局下辖燃料、生产、机电、化建、木材5个公司,共有职工12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