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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木材公司

第四节 木材公司



  

  1964年,建木材公司(原为煤建公司代管),职工 7人。1968年,与物资公司合并,1973年
分家,成为独立核算单位,业务直属于地区木材公司管理。公司内设计财、业务、总务、储运
4组,下辖加工厂、木工厂、船队3个生产单位。至1982年末,有职工74人。固定资产有办公室、
仓库、车库、加工厂等,砖瓦结构房屋1035平方米,职工住房1330平方米,载重汽车 1台,带
锯2台,机船一艘、拖轮2艘。总值达80万元。

  木材公司多在太平沟、嘉荫、呼玛,高棱、饶河等地进货。由于国拨指标有限,满足不了
全县城乡基本建设和市场供应,每年需千方百计地争取计划外货源。木材供应按计划分配,优
先安排农村生产建房和城镇重点基本建设工程。

  1964年,木材公司全年购进原木952立方米,锯材46立方米,薄材7立方米,胶合板 4立方
米;销售原木851立方米,锯材42立方米,胶合板4立方米。

  1965年,木材公司贯彻中央“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方针,把木材供应的重点放在支援农业
生产上,购进木材2672立方米,占计划数的105%,销售木材1756立方米,占计划数的123%。供
应农村的木材占全年销售量的30%。

  1975年,进货4700立方米,完成计划数212.9%,销售4500立方米,完成计划数136.4%,其
中:用于农业的1136立方米,占销售量的25.2%。

  1976年,国拨原木440立方米,地拨材2200立方米。销售原木1047立方米。

  1980年,购进原木157.4立方米(国拨)。销售木材4824立方米,比1979年多销794立方米。

  1981年,购进原木6886立方米,锯材312立方米,薄材14.1立方米,胶合板4立方米,纤维
板11吨,销售原木4413立方米,锯材268立方米,胶合板4立方米,纤维板11吨。

  1982年,购进原木2780立方米,薄材128立方米,胶合板31立方米,纤维板8吨;销售原木
为2970立方米,锯材527立方米,胶合板9立方米,纤维板8吨。

  1986年,县木材公司购进原木4968立方米,销售木材4962立方米,销售额69万元。

  1964—1965年,销售额为29.4万元,上缴利润计 3.9万元。但木材运输年年靠江运,进货
集中,固运力不足大量木材积压外地,损失严重,仅1973年损失60000多元,1974年亏损2万元。

  1980年,购进额33.5万元,完成本年计划的 11.04%,比去年增加22.7%。销售额63万元,
完成本年计划的125%,比去年增加39%。利润额1.1万元,完成计划的336%,比去年增加450%。
费用率为 31.5%,比年计划增加3.1%,较去年减少2.5%。资金周转为33天次,此去年减少51天
次。

  1975年,木材公司船队成立,承担了4500立方米的运输。同时又加强了经营管理,采取东
港就地销售,职工参加装卸、倒楞劳动,节省了大量资金, 一举扭亏增盈,为国家上缴利润4
万元。

  1975年,组建船队,机船1艘(480马力),驳船 2艘(60吨位),总值60万元。船员18人。除
承担本公司木材运输外,还承运外单位部分货运输,年均上缴利润1—2万元。1978年,原国家
船只和社会船只不断增多,货源增加缓慢(年仅 300立方米),加之水上运输又受到限制,船队
连年亏损。年均亏损2到3万元。1982年解体。

  1965年,木材加工厂在农村招大锯工8人,1966年,正式成立加工厂。初有2台圆锯,年加
工量990立方米,产值9万元。1976年,安装大小带锯两台,5瓩电动机5台,木材加工量3000立
方米。年产值达27万元。加工厂房面积355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