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打击投机倒把 自1982年以来,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不同时期国家制订的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政策,共查处
投机违法案件 233起,在这些案件中超千元大案26起,非法运输和非法包工43起;倒卖农副产
品28起;倒卖票证3起;倒卖工业品17起;倒卖外货3起;倒卖生产资料23起;非法行医 2起;
出卖帐户、发票11起;其它案件77起。在这些案件中,机关团体企业作案12起。 作案人员266
人,其中:农村社员118人,自流人员113人,在职工人22人,国家干部13人。到1982年底,收
缴罚没款 75908元。投机倒把方面,主要倒卖的物资有农产品粮食、粉条、江鱼、猪肉;工业
品有服装、尼龙布料;生产资料有木材、大牲畜、羊、网具;外货有走私手表、太阳镜、麻将
牌,证券有布票、粮票;中药等。
1983年—1985年3年间,查处投机倒把案件31起,千元以上的有18起。其中:非法运输1起,
倒卖工业品的21起,倒卖外货的4起,出卖帐户的2起,倒卖生产资料的2起,非法就医的1起。
上述3年案件中,企业违法违章的有21起,农村社员4起,自流人员6起,作案人员中,农民8人,
在职人员3人。
1981年同江县个体经商户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位:千元
1983年个体工商业户统计表
单位:元
1984年个体工商业户统计表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