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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八篇 财政金融

第一章 财政

第一节 管理机构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拉哈苏苏设州治,署理地方财税。

  民国时期,同江县公署设置财务处,管理财政。

  伪满洲国时期,同江县公署设置总务科,下设会计股,财务股。

  1945年 8月,同江县维持会成立,同时设财政科,同年12月,成立同江县政府,同时设财
粮科。

  1949年2月—1958年末,同江县财政划为富锦县管辖。

  1959年—1965年,同江财政归抚远县管辖。

  1966年,恢复同江县建制,同时设财政科。下设农财股、工财股、预算股。

  1970年,同江县财政与金融合并,改为同江县财政金融科。

  1972年,同江县财政与金融分开9恢复财政科。

  1984年,同江县财政科改为财政局。1986年,财政局下设农财股、工财股、预算股、财政
监察股、综合计划股、粮财股、商财股、文行股、文秘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