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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管理体制

第二节 管理体制



  

  同江县建县20年来,随着国家财政管理体制的不断改革、充实、完善,县的财政体制管理
也经历了几次大的变革。

  一、1966年—1970年,同江县财政实行“收支下放,计划包干,地区调剂,总额分成,一
年—定”的财政管理体制,并根据国务院公布对财政、银行管理条例,保证了当年的收支平衡、
略有结余、不准打赤字预算。

  二、1971年—1973年,同江县财政实行“定收定支,收支挂钩,结余留用”的财政管理体
制。

  三、1974年,同江县财政实行“收入固定,比例分成,超收另定分成比例”的财政管理体
制。

  四、1980年,同江县财政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一定五年不变”的财政管理体制。
这一新体制从根本上解决了统收统支、吃大锅饭问题,扩大了各部门的财权,调动了各个方面
当家理财、增收节支的积极性。

  五、1985年,同江县财政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新财政管理体制。这
一改革,改变了那种收入全部上缴、花钱向国家要的统收统支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