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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常委会议

第二章 党的会议

第一节 常委会议



  

  县委常委是经县历届党员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的。常委会议是集体讨论决定县委日常重
大问题的会议。它的主要任务是受代表会议的委托,全权处理县委的日常工作,根据各个时期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地各项有关决定,结合本县实际情况,适时的做出各项
决定,并付诸于实施。历次县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的主要事项有:

  1.讨论决定县委、人大、政协、政府工作。

  2.讨论决定召开县党员代表会议,县委全委会议,县人民代表会议,县政协委员会议以及
工、青、妇、科协代表会议。

  3.讨论决定县委常委分工。

  4.讨论决定县委、组织、宣传,纪检、统战、财贸、工业及农村等工作。

  5.讨论决定同江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讨论决定同江县党政领导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干部任免。

  7.讨论决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及接收新党员。

  8.讨论决定党风建设及违纪党员干部处理问题。

  9.讨论决定落实党的有关知识分子政策,平反与纠正冤假错案。

  10.讨论决定同江县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及文教、卫生、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

  11.讨论决定同江县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及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发展农业生产专业户问题。

  12.讨论与决定同江口岸建设,及对俄经济贸易问题。

  13.讨论与决定年度财政预算和各项经济指标。

  14.讨论决定改善全县科技人员生活待遇问题。

  15.讨论决定同江县计划生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