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常委会议
第二章 党的会议
第一节 常委会议
县委常委是经县历届党员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的。常委会议是集体讨论决定县委日常重
大问题的会议。它的主要任务是受代表会议的委托,全权处理县委的日常工作,根据各个时期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地各项有关决定,结合本县实际情况,适时的做出各项
决定,并付诸于实施。历次县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的主要事项有:
1.讨论决定县委、人大、政协、政府工作。
2.讨论决定召开县党员代表会议,县委全委会议,县人民代表会议,县政协委员会议以及
工、青、妇、科协代表会议。
3.讨论决定县委常委分工。
4.讨论决定县委、组织、宣传,纪检、统战、财贸、工业及农村等工作。
5.讨论决定同江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讨论决定同江县党政领导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干部任免。
7.讨论决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及接收新党员。
8.讨论决定党风建设及违纪党员干部处理问题。
9.讨论决定落实党的有关知识分子政策,平反与纠正冤假错案。
10.讨论决定同江县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及文教、卫生、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
11.讨论决定同江县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及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发展农业生产专业户问题。
12.讨论与决定同江口岸建设,及对俄经济贸易问题。
13.讨论与决定年度财政预算和各项经济指标。
14.讨论决定改善全县科技人员生活待遇问题。
15.讨论决定同江县计划生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