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党的工作第一节 党员 1937年夏季,下江特委分局派刘忠民等中共党员到同江二龙山东五排开展党的组织发展工
作。同年八、九月间,建立了东五排党支部,发展党员3名。
1945年11月末,中共合江省工作委员会,派章克华、岳明、鲁祥祯等 6名党员来同江组建
中共同江县工委和同江县人民民主政府,并于同年12月建立了同江县第一个机关党支部,发展
了6名党员。
1947年,同江县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建党工作也从此开始。在朝阳、沙岗屯建立了两个
党支部,发展党员20余名。
1948年春,民主建政工作开始,全县建党工作普及,大多数村屯建立了党支部、党小组。
吸收党员是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批准的方式。贫农,雇农出身的党员,预备期 3个月,中农出
身的党员预备期 6个月。是年11月,党中央对东北地区的建党工作作了指示。根据中央的指示,
在吸收党员的方式上,将“自报公议”明确为“党决定和批准”,即由支部大会决定,党委批
准。建党工作发展很快。1948年末,全县有党员708名。
1949年1月至1959年3月,同江并入富锦县,为富锦县第十区,有党员1029名。1959年 4月
至1965年末,同江并入抚远县,有党员1082名。
1966年 1月,同江县恢复建制。党员总数为1477名。不久“文化大革命”开始。受“文化
大革命”冲击,本县党组织停止一切活动。1972年,同江县第一届党代会之后,党员人数恢复
封1966年水平。1976年,第二届党代会之后,党员发展到1821名。1983年,第四届党代会时期,
党员人数达到2739名。1986年全县党员总数2932名。
同江县党员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