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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干部

第二节 干部



  

  一、干部管理

  同江建立县委以来,全县党政干部由组织部门管理,调配。企事业一般干部划归政府人事
部门管理,县委组织部门主管副科(局)级以上党政干部,并协助管理与监督属于地委组织部门
管理的副县级干部和各部、委、办的领导干部。股级干部归各系统管理。“文化大革命”中,
实行“一元化”领导,各类干部由政治委员会的组织组管理。1973年10月,恢复组织部,管理
全县股级以上干部。一般干部由人事部门管理。1979年,股级干部划归工交、财贸、农林、文
教等各系统党委管理,组织部管理副科(局)级干部。1979年 7月起,建立培养后备干部队伍制
度。1980年—1986年,培养县级干部12人,科局级干部46人。

  二、干部培养

  历年来,县委把培养干部,提高干部的文化、理论、业务水平列为一项长期任务。采取省、
地、县党校培训与县乡镇党校培训相结合,党务培训与行政培训相结合,脱产与函授,委托本
县自行办学相结合等,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干部培训。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按
照革命化、年青化、知识化、专业化要求,选拔培养干部。县委成立了干部教育领导小组,制
定了干部培训(1981—1985年)规划。重点抓基础建设,以补低、补缺、补新为重点。建立后备
干部名单,通过党校、电大、高等院校干部专修、代培、函授、进修以及自学成才考试等途径,
每年有计划地组织干部参加各种离职培训和在职学习,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和专业
素质。1986年,全县有培训阵地14个,开办各种干部培训、轮训班25期,培训人数达1219人,
离职参加省、地、县级大专院校培训185人,在职函授 127人,党校轮训318人,各种业余干部
轮训450人,使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