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信访 1967年3月,同江县革命委员会群工委员会设人民接待组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1978年8
月,县委根据省编委的指示和本县实际情况,成立同江县信访科。其归口为县革委办,日常工
作由县委办、县革委办双重领导。1980年 8月,改为信访办公室。各乡镇和县各部、委、办、
局设专(兼)职信访干部负责接待,处理本部门的人民来信来访工作。兼职信访干部由本部门的
民政、司法、监察人事等干部担任。由县委、县政府常务领导及各部门的领导,组成信访领导
小组。1986年,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孙开纪兼任。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研究处理
信访工作。
各级信访组织,把信访工作做为机关办理各项业务,沟通信息的窗口,以党的工作为中心,
以经济建设、为人民服务为宗旨,认真接待上访人员,受理上访信件。上访内容多为劳动工资,
福利待遇,也有一部分属于对行政处分处罚的上诉以及对某人某事的控告,还有少量涉及打击
报复及涉嫌犯罪等内容。
全县来信来访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