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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农民团体

第四节 农民团体



  

  贫下中农协会的前身是农民协会。1947年春,同江开展土地改革工作。曾在同江、三村、
朝阳等 3处试点,试点单位在武装土改工作队的帮助下,开始建立农会。是年秋,土改工作全
面展开,村村建立农会,设有正副主任、财粮、武装委员、妇女主任、文书等职。掌管村内一
切大权,负责清算,分果实等工作。农会权办虽大,但也很担风险,三村、向阳川等地,都有
地主、富农、坏分子杀害农会千部的事件发生。一部分乡村也有农会干部被腐蚀拉拢乃至下水
事件。

  1948年秋,同江土改工作胜利结束,农会完成了历史任务,全县4区100个村屯的县、区、
村三级政权相继建立,农会继而全部解散。

  60年代中期,全国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规定在农村必须“依靠贫下中农”。于是,贫
下中农协会应运而生。1966年 2月,同江县建立贫协组织,县委设贫协办事机构,并设置专人
负责日常工作。全县 6个公社(镇)都成立了贫协组织。选配那些在旧社会苦大仇深、解放后也
不富裕的贫农、下中农担任领导职务。同江县贫协组织组建后,曾先后召开四次代表大会。主
要工作任务是,组织农民忆苦思甜,永不忘本,增强参政意识,当家做主人等。“文化大革命”
期间,贫协改称贫代会,根据当时县革委按工农兵、老中青等成分组建班子的需要,贫代会向
县、社、村等各级革委会输送了一批革委会成员。

  1979年12月,根据省委的指示,贫协组织及其办事机构一并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