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民国县府

第二节 民国县府





  民国2年(1913年),废州府制,改称临江县。民国3年(1914年),因与奉天省(今辽宁)临江
县重名,更名为同江县。县公署设总务科、财务科、公安局、教育科、警察署、保安团、司法
股、造林股等机构。民国18年(1929年),改县公署为县政府,县知事改称为县长。

   清民时期同江县职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