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县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节 县人民代表大会
同江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07年3月9日在同江县电影院召开 (职工电影院设有分会
场), 出席会议的代表160余人。 大会选举产生经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批准的同江县革命委会
(委员会成员由13人组成)。并且一致通过了同江县革命委员会《第一号》通报,《给毛主席的
致敬电》,宣读了《给贫下中农的一封信》。
同江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0年 9月15日—18日在同江县电影院召开。
出席会议的代表 179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革命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财政决算、预算报告,审
查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并根据《组织法》将同江县革命委员会改
称为同江县人民政府。民主选举产生了同江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常务委员会,委员13人,
主任1人,副主任4人;选举县长1人;副县长6人,法院院长1人,检察院检察长1人。
同江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1年 9月23日—26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
198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财政决算、 预算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
同江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83年3月9日—12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196
人,列席代表53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财政决算、预算报告、人大常委
会工作报告、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以上各项决议。
同江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4年 4月12日—19日在同江县新电影院召开。
出席会议的代表 171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财政决算、预算工作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上述报告做出相应的决议。选举产生了
同江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5人,主任1人,副土任6人。选举县长 1人,副
县长5人,法院院长1人,检察院检察长1人。
同江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5年 3月19日—21日在县发电厂会议室召开。
出席会议的代表 171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财政决算、预算工作报告、
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上述报告做出相应的决议。补选人大常委
会主任1人。
同江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予1986年 3月20日—22日在县总工会四楼会议室
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 169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财政决算、预算报告、
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上述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补选人大常委
会主任1人,副主任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