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选举工作

第四节 选举工作



  
  1948年秋,在中共同江县委领导下开始搞民主建政的试点工作,民主建政分四步进行:动
员宣传、进行公民教育、进行公民登记。每选民组为40人,投票选出代表,在代表中选举产生
政府委员会。村设政府主席、副主席各 1人,村政府委员3—5人。到1949年春,县、区、村三
级政权组织基本建立。农会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全县行政分4个区,管辖100个村 (同江区16
个村,二龙山区40个村,向阳川区30个村,马鞍山区14个村)。

  同江隶属富锦县、抚远县所辖时,都搞过基层选举。1966年同江建县后到1985年的20年间,
进行过两次选举工作。1967年 3月,成立县革命委员会,经省批准为同江县首届代表的选举。
1980年,同江县召开了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实行县级直接选举。县、社两级政权机关,都成
立了选举委员会,县直单位也成立了选举办公室。

  根据“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实行县、社两级选举,改革命委员会为人民政
府。选举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以及公社管理委员会成员。这是地方政权建设的
重大改革。

  全县选民总数是57116人(男30796人,女263226人),参加选举人数 52547人,占选民总数
的92%,到站投票人数42037人,占选民总数的80%,共选出县人民代表195人,其中:农村代表
119人,占县人民代表总数的61%。在 195名代表其中:有非党代表64人;妇女代表39人;农民
代表82人;工人代表12人;少数民族代表11人。

  选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1人,副主任4人,委员8人,公社管理委员会主任11人,副主任53
人,委员115人,选出县长1人,副县长6人,镇长1人,副镇长4人。

  1984年,根据上级要求和法律规定,同江县进行了第三届人民代表的选举工作。这次县、
乡两级人民代表换届改选工作,是与政、社分开建乡工作同时进行的。从2月开始到4月末结束
的。首先建立了26个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共划分256个选区,抽讽980名选举工作队员,具体抓
选举工作。

  选举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建立县、乡选举机构、划分选区、培训骨干。

  第二阶段:开展宣传教育。

  第三阶段: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

  第四阶段:提名推荐代表侯选人、选举县、乡人民代表;建立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生产委员会等。

  第五阶段: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乡镇长和副乡镇长以及经管会成员。

  全县参选人数为54128人,占选民总数的94.6%,选举产生出171名县级代表,511名乡镇代
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出乡镇长11人,副乡镇长11人,经济管理委员会正副主任各12人,
实现了乡、镇党、政、企分设,各行其事、各负其责。在这次建乡工作中各生产大队一律改为
村民委员会,全县共成立127个村民委员会,选出委员365名。在县人民代表大会上,依法选举
产生了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15人(其中:副主任7人),正副县长6人。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
长各1人。县、乡镇两级领导班子,达到了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的要求。

  通过政、社分开建乡工作,全县各公社一律改为乡人民政府、 乡经济管理委员会。乡玫1
府是乡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行使职权,抓好基层政权建设、
社会治安、公益事业、经济工作。经济管理委员会,是全乡集体经济的联合组织和经营指导服
务机构,对全乡经济工作承担管理、经营、服务 3个方面的职能。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基层群众
性自治组织,其主要任务是制订生产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发展和壮大
社会主义农村经济,完成国家的财政税收,农副产品征购派购任务,指导和组织全村集体和个
体户的生产,搞好多种经营和家庭副业生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