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扶贫工作
第六节 扶贫工作
扶贫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是从1981年开始。扶贫是以治本为主,调动三者力量的积极性
(自力更生为主、集体扶助为辅、国家予以适当扶持),达到依靠自己的力量,保证基本的吃、
穿、烧、住的需要。
1981年,县民政科下发农村扶贫专款,用于扶持贫队中的贫困户,作为他们发展副业的资
金。共扶持严重贫困户185户,一般贫困户436户。从此,每年还从社会救济款中提出 40%的资
金,作为扶贫专款,集中投放到贫队中落实到贫困户搞家庭副业。1981年,提取 31.36万元。
是年,财政部门发扶贫款5.5万元。县农业银行为贫队解决生产费用贷款1.3万元,县畜牧科为
贫队发展畜牧业贷款8.0万元。县林业科为造扶贫林贷款11.6万元。
1982年,县扶贫领导小组,下拨扶贫款 5万元,解决社员家庭副业生产。扶持的对象和标
准是:贫队中的严重贫困户,家底空、房屋破、缺衣少被、年年超支、欠款较多、维持不了生
活的,扶持款额,每户一般在300元—350元。县救灾办公室,下拨春夏荒口粮救济款20万元,
房屋维修款 1.7万元,救济那些经过生产自救、集体扶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户,以及贫困户
盖房部分材料费。
1985年,省下拨本县扶贫款200万元,专门扶持贫困户发展奶牛生产。共购买奶牛620头,
投放7个乡、33个村、550户。到年底,奶牛收入,加上农业收入,有91户脱贫,占扶持户的24.3%,
生活有明显好转的88户,占扶持户的23.5%。
扶贫工作中主要采取下列措施:
1.对没有生产经营能力和理智不全,生理缺陷的保证户,实行以民政部门为主,采取国家、
集体共同负责的办法,给予生活保证。
2.对怕出力的懒人教育户,靠党的政策,使其解放思想,敢于致富,在此基础上,缺啥补
啥。
3.实行科技扶贫,帮助贫困户调整产业结构,大搞经济作物和多种经营,传递信息、引进
技术,帮助贫困户搞好保护性栽培,大力开展技术培训,帮助贫困户提高劳动素质。
4.发动社会力量,上下结合,部门配合,建立扶贫责任制。
通过上述措施,已初见成效,已有610户脱贫。但是由于近2年同江县遭受毁灭性的洪水灾
害,仍有3090户贫困户,15553口人,占总农户的29.4%。县政府和主管部门,正采取措施,尽
快使贫困户脱贫。
1986年,对全县贫困户进行了普查,根据不同情况开展了扶贫工作。对有经营能力的贫困
户,主要是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具体困难, 使他们尽快脱贫致富。全年扶贫农贷110
万元,民政下拨5.8万元,机关筹资433万元。年末已有570户脱贫,占扶持户的30.4%,治富户
231户,占扶持户的1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