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归侨 侨眷
第二章 侨务
第一节 归侨 侨眷
同江县共有归侨、侨眷71户,178人,其中:归侨6人(苏联1人、朝鲜5人),侨眷22人,外
籍华人亲属93人,港澳同胞亲属57人,他们多数居住农村,从事农业生产。
“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左”的路线干扰,归侨和侨眷都受到程度不同的冲击。中共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落实了侨务政策,平反了冤假错案,对归侨、侨眷,特别是他们中的知
识分子,在入党、入团、住房、子女升学、就业都给予优先照顾。对生活比较困难户,给以无
息贷款,扶持他们发展生产;如办小商业等可减免税收,使他们尽快脱贫。在春节期间,开展
走访、座谈等活动。
归侨、侨眷工作原归县民政局负责,1979年从民政局分出, 由政府办公室负责。1985年6
月30日,成立侨务办公室,专司侨务事宜,对归侨、侨眷进行了填卡造册,建立档案。在日常
工作中严格按照宪法规定,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1986年,县帮助归侨、侨眷解决住房3户,子女就业4人,子女当兵3人,减免学杂费6人,
扶持脱贫13户,以及解决一些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