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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民兵武装

第四节 民兵武装



  

  民兵这一组织,是在土地改革时期产生的。当时又称它为“基干自卫队”,凡18岁—35岁
的壮年男子均可参加民兵组织,平时不脱离生产,有任务时临时抽调。他们的任务主要是:对
敌人进行游击战,配合地方部队作战。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央下达指示,要求狠抓民兵建设,做到民兵组织、政治、军事三落实。
这样就使民兵组织得到了不断巩固和发展。

  1980年以前,民兵组建范围广,年龄差距大,凡人民公社、厂矿、机关、学校、街道及企
事业单位,均要建立民兵组织,通称大办民兵师。民兵的年龄要求:男性16—45岁。女16—35
岁。民兵分武装基干、基干和普通 3种;基千民兵要求年龄,男16—30岁、女16—25岁。武装
基干与之基本相同,只是武装基干发枪而基千不发枪。

  全县编为1个师。各公社编1个团或营,生产大队编一个营或连,生产队编连或排不等。基
干民兵和普通民兵,男民兵和女民兵,分别编班,混合编排。民兵组织每年进行一次整顿,总
结工作,出入转队,改选干部,清点装备,健全制度。

  同江县的民兵组织,在土改时期就已组建,但人数少,又无确切的资料记载。建国后,同
江并到富锦、抚远两县。直至1966年恢复,才开始组建民兵组织。根据1969年的统计数字:全
县有1个民兵营、5个民兵连、24个民兵排。民兵总人数为1112人。直至1980年,同江县的民兵
组织才发展到最高峰。全县有 1个民兵师,5个民兵团,8个民兵营,111个民兵连,341个民兵
排,民兵总人数达13994人。

  1981年,根据上级指示,民兵组织重新调整。民兵的年龄基干为18—28岁,普通为29—35
岁;女民兵只编普通不编基干,取消了武装基干民兵。组织范围主要是农村人民公社,其它行
业平时不建立民兵组织。整顿后的民兵组织,数字缩小了许多。1981年,同江县全县只有 1个
基干民兵团,22个基千民兵连,57个基干民兵排。到1982年仍是如此。1983年—1985年,全县
民兵组织仍是1个团,只是下设了3个营,连增加到25个,排增到69个。

  1986年,全县有 1个民兵团,3个民兵营,33个民兵连,76个民兵排,245个民兵班,民兵
总人数2500人。

  同江县民兵训练是按照总参颁发的《民兵军事训练大纲》为依据,每年冬季培训一次,每
次人数不等。训练的内容包括:队列、射击、投弹、爆破、战术、通讯兵训练、地炮训练。

  专业训练主要进行通信兵训练及地炮训练。

   同江县历年民兵及组织编制统计表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