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三章 教育行政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临江州成立劝学所。筹办全州教育事宜,这是同江县教育行政之
始。
民国初年,劝学所时有时无,有名无实,人员都是名誉职,均无薪俸。至1919年(民国8年),
才重视教育行政事宜,始设专职劝学所,所长1人,劝学员2人,辅佐县知事管理全县教育行政
事务。各乡推选名誉学董管理乡村教育。
1924年(民国13年)秋,劝学所改称教育局。翌年,因教育经费拮据,不合设局规定 (全县
教育经费年收入不足1万元者不设教育局),故改为教育科,附属于县公署内。至1930年,教育
科升格为教育局。
1933年(伪满大同2年),同江县教育局改为教育股,附属于县公署内务局。
1937年(伪满康德4年),归属于县公署行政科,设视学1人。1945年(伪满康德12年),设教
育股长1人,副股长1人,股员4人。
1946年,民主政府成立后,教育由县政府秘书室管理,设教育科员1人。1948年5月,设立
教育科,区配备教育助理员,负责区教育事务。
1949年 2月,同江县并入富锦县,同江划为富锦县第十区,区仍设文教助理员,管理同江
完小及乐业、三村两个中心校及各村小学教育。
1959年 3月,抚远县政府迁至同江镇,文教局随之搬迁。局内设小学视察员、师资进修员、
业余教育干部和体育委员,编制6人。1962年1月,文教局与卫生局合署办公,称为文
教卫生科,编制n人,设教育科。
1966年1月,同江恢复县制,原抚远文教卫生科改为同江县文教卫生科。是年6月,“文化
大革命”开始,文教卫生科瘫痪。1967年1月,科室成立了“接管委员会”,4月,县革委会组
建文卫组,管理教育。1970年6月,设立文教领导小组。1971年,又恢复文教科。
1980年8月,文化分出,文教科改称教育科。1984年1月,教育、文化、体委三家合并改称
文教局。
1985年4月,体委、文化相继分出,文教局又改称教育局。局长兼党委书记 1人,副局长2
人,办公室7人、政工股4人、教育股4人、财会股4人、审计股1人、双勤股 1人、招生办2人。
另外党委3人、团委1人、工会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