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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勤工俭学

第三节 勤工俭学



  
  同江县恢复以来,全县各级学校一直坚持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加强了对学生劳动观点的教
育和劳动技能训练,补助教学经费之不足,不断改善了办学条件。据不完全统计,到1982年为
止,全县各校校田耕地面积为7780亩,当年勤工俭学收入达270114元,纯收益171397元。1968
年县第一中学,曾建过1个农场,有工人7名,房舍30间,胶轮车1辆,牛车1台,马车 2辆,12
马力座机两台,土地1200余亩,年产粮10万余斤。农场还养牛、养羊、种蔬菜。不但成了解决
职工生活的后勤基地,而且积累了资金,补助了教育经费之不足。1971年,第一中学师生亲自
动手,修建了砖瓦结构的教室 160平方米,后又建立一个木工组,一个电机修理厂。1980年,
国家贷款1.8万元,成立了铁木社。工人 5人,承包全县学生课桌椅加工。1982年,产值达4万
元,纯收益 1.5万多元。用勤工俭学所积累的资金修建教室水房等3000平方米,建造铁栅栏围
墙460延长米。

  聋哑学校成立了被服厂,有工人 1人,除指导学生学习裁剪、缝纫外,还对外承接加工业
务。

  1981年,第三小学建立了制蜡厂,从此结束了县蜡烛照明靠外进货的局面。1982年,产值
1.4万元,为学校积累了3000元。1985年,创产值30万元,纯收益14万元。

  1985年,全县有校办工厂4个,校田地7582亩;苗圃11个,育苗6.82万株,家禽300只,仅
职业中学养鸡场全年收益6000元。

  1986年,全县各级学校,开展了捡废、采挖、劳务、办工厂、种校田等活动,勤工俭学总
收入达17万元。

   1982—1986年同江县中小学勤工俭学收益数字情况表
   单位: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