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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新华书店

第四节 新华书店



  

  同江县新华书店于1959年,从抚远迁至同江。初期有工作人员3人,破旧草房2间,门市部
狭窄拥挤,书籍陈列不下,仓库阴暗潮湿,鼠咬虫蛀,损失很大。

  1962年,县人委将原农业展览馆拨给新华书店和文化馆合署办公,营业室面积50平方米,
图书发行工作也比过去加强了。全县上至乐业,下到勤得利等地的中、小学课本,生产和生活
用书,以及各种文艺、政治刊物和科技资料均进货出售,基本满足了读者的需要。

  1963年 7月,设专职农村流动供应员,开展了勤得利等边远地区书刊销售工作。半年供应
图书4900余册,销售额1785元,占全年销售总额的6.9%。根据同江县当地实际情况开展古旧书
收售工作,又试办了一处租、借、卖小组,方便了城镇广大读者。

  1964年,开辟了农村供销社代销图书渠道。1965年,80%的供销社代售图书,销售额达6161
元,占书店全年销售额的21%,发行量达33583册,以农村人口计算,每人平均近2册。截至1966
年,平均销售额达2万多元,销售量达4500余册。

  “文化大革命”期间,只销售马克思、列宁、毛泽东的原著以及样板戏剧本等,而相当多
的文艺刊物被诬为封资修黑货下架销毁,造成货架空旷,库存积压,连年亏损,不久滞销停售。

  1970年,在同江大直街道南侧建起一幢390平方米的书店。

  1982年,书店营业扩大到 150平方米,工作人员增至10人。店内书架陈列整齐,书籍种类
齐全,为便利读者选购,将图书分成马恩列毛著、哲学、政经、军事、法律、文化教育、文学
艺术、科学技术等17大类。实行经营负责制卡片管理,读者代订、代查、代找、缺书登记、图
书展览等服务项目,工作效率、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书店一直把发行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大力疏通图书下乡渠道,全县12个乡的供销社全部设
有图书专柜,6个代销部设立了销售网点,流动供应, 送书上门,解决了农村读者买书难的问
题。1979—1985年,书店连年被评为省、地、县先进单位。

  1986年,书店进行了经营管理制度的改革,推行了经营责任制,坚持双轨发行和供销部门
密切配合,建立乡镇及村屯图书分销网点,达到各乡镇和较大的村屯都有图书及年画的销售。
全年销售各种图书348334册。其中:科技图书7263册,大中专教材及课本230630册,一般图书
110441册,销售总额为20238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