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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档案馆

第五节 档案馆



  

  同江县档案馆建于1966年 1月,“文化大革命”初期,档案机构被撤销。1969年,档案工
作得以恢复。1969年战备期间,同江、富锦、抚远3县,在桦南共建 1个300平方米的战备档案
库,其中同江占80平方米。1970年,为了保护档案不受损失,将档案转移到桦南战备库存放。
1972年,档案从桦南运回同江县档案馆。1975年冬,根据上级关于“边境县不准存放档案”的
指示精神,将档案转移到富锦县档案馆暂时存放。1979年,中越边境自卫反击战对,又将档案
转移到集贤县存放。1981年,将档案从集贤县运回同江档案馆。

  1966年1月,同江县档案馆馆址设在海关。1969年,县档案馆搬迁到县革委会(现址县人民
法院)。1978年,县档案馆迁入革委会二楼。1980年9月,设同江县人民政府档案科,与档案馆
合署办公。1984年 8月,档案科改为县档案局,仍与档案馆合署办公。1984年10月,县档案馆
搬迁到县委后院西侧。

  从1966年建馆至1985年,有馆藏档案资料13545卷,资料302种、3117册,31个卷宗,有文
书、科技、专门、人物等档案。按永久、长期、短期分别编号存放,每个档案柜、盒有索引标
志,有《案卷目录》、《案卷全引目录》、《重要会议卡》、《档案存放位置索引》、《人名
卡》、《专题卡》、《人名索引》等多种检索工具,为查找利用档案,提供了方便条件。

  档案编研工作,采取自编与外部门合编的方式,分专题资料、史料、汇编3种进行编纂。

  至1985年,共编纂15种,700余册,共21.28万余字,其中有《同江县大事记》、《同江县
概况》、《同江县委组织沿革》、《同江县抗洪救灾资料汇编》、《中共同江县党代会简介》、
《同江县党史与抗日斗争历史资料》等。

  基层档案工作。1976年统计:全县 8个人民公社,76个生产队,对文件材料普遍进行了整
理、立卷,基本上做到收文有登记、有批办、有存档、 有专柜。1986年,全县12个乡镇,85%
以上的村和县直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都开展了档案工作。均没建档案室,没配专职档案
员,由文书兼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