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劳动卫生
第四节 劳动卫生
随着全县厂矿企业的建立,从事工业劳动的职工日渐增多。从1973年起,开始劳动卫生管
理工作,对县辖内工厂企业各种有害因素及其对人体健康有影响的进行了监测;对参加接触有
害作业职工进行健康状况鉴定,掌握职工健康状况,积极协助改善单位的劳动卫生条件,提出
预防职业病的具体方案,督促工厂企业贯彻执行;对预防各种危害的防护措施进行卫生鉴定。
1980年,县卫生防疫站通过对11家工矿企业的卫生监测,认为本县尘毒危害有苯、铅三硝
甲苯、汞、粉尘、有机磷农药等。
1986年,全县接触有毒作业的厂家20处,接触有毒作业的工人218人,接触毒物的工种有
喷漆、铸字、农药、汽油、硫酸;接触粉尘的工种有电焊、铸造、司炉、窑工、制粉等。
到1986年止,已发现4例矽肺患者。均为2期,接触工龄最长29年,最短3年。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1986年,卫生防疫站对全县厂矿企业进行了摸底建档,对20个有
尘毒作业厂家建立健全了“工业卫生档案”和“工人健康档案”,加强了劳动卫生工作。
1986年,开展了对有接触粉尘作业厂家采取粉尘浓度监测工作,对粉尘超标企业建议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