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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妇女病的防治

第四节 妇女病的防治



  

  1966年,恢复县建制,为提高妇女健康水平,保护妇女劳动力,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建设
中的作用,对妇女两病进行普查防治工作。对患子宫脱垂妇女,采取中药治疗或上托矫治,并
基本控制了新患。

  1975年,在全县农村普查妇女病,应查4902人,实查1321人,普查率26.9%,换药治疗148
人,治愈率 11.2%。根据省文件精神,对农村患有两病患者实行免费手术治疗。县保健站查出
45名子宫脱垂患者,1度子宫脱垂6人,均进行子宫脱垂切除手术,5人已治愈。1度以下采取用
药、上托治疗,近3年未发现新患。全县共3例尿屡病人,其中2例去佳木斯市手术治疗。

  1984—1985年两年,对部分城镇女职工进行妇女病查治工作,应查1727人,实查1052人,
普查率60.9%,发病648人,发病率61.5%,治疗594人,治疗率91.6%。

  1986年,妇女病普查9911人,实查3908人,普查率39.4%,患病1305人,患病率33.4%。治
疗984人,治疗率75.4%,经坚持反复查治,收到了显著成效。

   同江县历年查治妇女病情况表



   同江县新法接生和科学接生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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