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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体育机构

第十六篇 体育

第一章 体育沿革

第一节 体育机构



  

  建国前,同江没有专门体育管理机构,由县的教育行政部门管体育。

  建国后,同江为区级单位。由区文教助理员兼管学校体育。1959年,同江为抚远县人委所
在地,县文教科文秘人员兼管中小学及社会体育活动。1960年,县人委设立体育运动委员会,
与文教科合署办公。1961年体委分设,列政府序列,编制 3人。体委主任由副县长兼任,由副
主任刘家友主持日常工作。

  1966年,同江县体委正式挂牌。1967年,“文化大革命”期间,体委实行军事管制。1971
年,恢复县体委机构。县革委副主任兼任主任,由一名副主任魏焕明主持日常工作。1975年,
县革委批准增设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与县体委合署办公。1980年,县教育科设专职体育视
察员,主管全县中小学体育工作;县总工会负责组织全县职工体育活动;农村体育由公社主管
领导牵头,文教助理、团委、妇联等联合组成领导小组,管理农村体育工作。1984年 1月,根
据中央、省委关于党政机关机构改革精神,县体委与文教局合并,由一名副局长主管体育工作。
县体委列编5人,其中:教练3人,其他工作人员1人。少体校为股级单位,列编3人,其中:教
练2人。

  1986年,县体委列编6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2人,教练员2人,工作人员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