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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体育器材

第三节 体育器材



  

  恢复县制前,县内体育器材很简陋,乡村学校体育器材寥寥无几。随着县制的恢复,体育
事业的发展,体育项目的增多,体育器材也不断的增多和完善。

  (一)专业体育器材

  1985年,县体委共有篮球架4副,排球架1副,乒乓球台 2个,冰鞋30双,低栏架20个及单
杠、双杠、高低杠等专用体育器材。

  1986年,全县体委有篮球场地3处,其中灯光球场 1处;乒乓球台2个,冰鞋18双,低栏架
20个,垒木1个,杠铃一套,气垫子4块。

  (二)学校体育器材

  1966年以前,同江城内中学和小学,有秋千、单杠、双杠、冰刀,滑梯和各种球类器材,
“文化大革命”期间大部分遭到破坏。1978年后,各学校逐步增添了各种体育器材,并向联合
器械方向发展。1985年,全县各类中小学有篮球架60副,其中:城镇中小学有20副,农村中小
学40副;排球架5副,其中城镇中学 4副,农村中小学1副,各种冰刀2614双,还有篮球、排球,
羽毛球、乒乓球、标枪、铁饼、铅球、足球等设备。乡镇一些中小学自制的土器材,主要有篮
球架、排球架、乒乓球台、平衡木,秋千、单杠、双杠等。这些土器材既经济又适用。

  1986年,镇内各学校有篮球架14副,排球架5副,冰刀680双,篮球86个,排球13个,乒乓
球台10个,标枪28只,铁饼34个,足球48个。

  (三)其他单位体育器材

  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厂都备有篮球架、排球架和乒乓球台等器材。特别是近几年,
群众性体育活动发展迅速,各单位又陆续增添了一些体育器材。1985年,有篮球架30副,乒乓
球台50个,排球架14副和其他体育器材等。1986年,有篮球架45副,排球架45副,乒乓球台38
个,排球架14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