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体育标准
第三节 体育标准
1956年,同江区所属完全小学推行“劳卫制”锻炼,即《准备劳动与卫国》(简称劳卫制)
制度。 同江小学高年级学生多数达到要求。1960年—1966年, 同江中学 78%以上的学生获得
“劳卫制”三级证章。“文化大革命”期间,“劳卫制”活动终止。
1976年,全县中小学开始施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据对6361名中小学生的测试结果表明合
格者 762人,占测试人数的8.3%。为了进一步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1978年,县一中、县第
三小学规定,凡不能达到锻炼标准的学生,不能评为三好学生。
1982年,全县中小学生达标率为 10.3%。1985年,全县有6651名中小学生达标,达标率为
46%。
1986年,全县有中小学生8314人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其达标率占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