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民体育
第二节 农民体育
“文化大革命”之前,农民体育运动尚未全面开展,只有少数村屯利用劳动之余和农闲季
节,自行组织篮球比赛活动。“文化大革命”期间,公社武装部结合战备组织民兵搞一些军事
性的体育运动。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后,各乡镇普遍建立了文化站(室),开始有组织的体育运
动。每年都利用农闲季节举行全乡镇运动会,主要项目有球类、田径、射击等,沿江各乡镇还
开展游泳比赛。同江镇新光村朝鲜族农民,每年召开民族传统的体育盛会,主要项目有足球、
排球、田径和有民族传统特色的摔跤、跳板、秋千等。乐业、前卫、秀山、临江等乡体育运动
比较活跃。街津口、八岔赫哲族乡,除组织本民族传统的体育比赛,还常与当地驻军联合开展
体育运动。
至1986年,农村体育运动发展较快,一个以男女青年为骨干,以文化站(室)为中心的体育
运动网络正在全县农村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