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建国后生活 一、农民生活
1948年同江县实行土地改革,贫苦农民分得了土地、牲畜及生产工具,从而农民生活发生
重大变化。
建国后,农民通过走互助合作,初、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道路,生活逐渐改善,中共十一
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经济体制改革,使农民走上了发家致富的道路。
全县农民在衣、食、住、用等方面,和解放前相比,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农村住房条件得到改善。窝棚、马架、土草房逐渐消失,砖瓦结构房屋不断增多。四季衣
着齐全。粮食充足,钟、表、箱、柜、缝纫机、自行车,已进入千家万户,部分家庭还购买了
电视机、洗衣机、录音机等高档商品。各乡都建有电影院,各村有俱乐部。
全县农民收益分配和各种专业收入,逐年递增。1985年,全县农民家庭, 年人均收入686
元,比1966年增长1.3倍,农村用电已趋普遍。全县农村通电照明,已达 90%以上,70%的村屯
通上了电话。村屯通车率达到80%以上。
农村医疗条件逐渐改善,乡有医院、村有诊所,有病即治,无病能防,缺医少药问题,基
本解决,农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
农村经济政策调整后,联产承包责任制深入人心。1985年,有121户收入在千元以上。
1986年,全县人均收入793元,比1985年增长15.6%。
二、渔民生活
解放后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在八岔、街津口建立了两个赫哲族乡。国家和地方财政拨款
为赫哲渔民建起了医院、供销社、学校、发电站、客运站、家属住宅楼等,为渔民解决生产、
生活中的困难,并按照非农业人口按月供应口粮。
乡民居住土草房逐渐减少,新建砖瓦结构住房增多。1984年,由省政府和地方财政拨款,
个人集资,建起了二层15幢的赫哲居民住宅楼,使60户赫哲渔民搬进新居口
随着渔民政策的落实,渔业生产有了较大发展,年捕捞量达万吨左右。渔业工具由以前的
木船,发展为电机船,减轻了渔民的劳动强度,产鱼量比过去增多。年人均收入都在千元以上。
多数家庭,购置了电视机、收录机、洗衣机,生活水平逐年上升。
今日赫哲渔民已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步入幸福之路。
1985年同江县年收入百元——千元以上户数统计表
1966—1985年全县农民收益分配统计表
三、职工生活
建国以来,全县职工的工资水平逐年增长。1966年,全县全民所有制职工,年人均工资收
入为534元。至1985年人均工资增加到 867元,比1966年增长62.4%。集体所有制职工的工资水
平也有提高,1976年,人均工资为697元,到1985年,增长到899元,比1976年增长29%。
经过历次工资改革、调整,提高中、下等生活职工的工资,并适当给以各项补助津贴,使
全县职工的家庭收入,得到相对提高。例如油米厂工人,在60年代,每月工资收入在80
元左右,在80年代,该厂计件工人每月收入一般都达百元左右(包括津贴),同60年代相比,
增加25%。
1966年,全县企业实行劳动保护条例。开办食堂、托儿所、卫生所,定期发放劳动保护用
品,女职工享受产假待遇。对老、弱、病、残职工,国家给予适当照顾。1978—1985年,对职
工救济补助达24万余元。
同江县历年职工工资收入统计表
同江县若干年份几种商品消费人均表
同江县社会购买力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