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赫哲族风俗
第四章 风俗习惯
第一节 赫哲族风俗
一、衣
解放前,赫哲族的衣服、被褥多为鱼兽皮制成。
男人多穿“卡什刻”(狗皮大衣),其衣大襟式,长过膝前,开禊,领口、袖口、衣边都缀
有两道黑边,或以黑颜色染成云纹装饰,女人穿“乌提楚”(鱼皮上衣),样式如同汉族的旗袍,
领边、衣边、袖口都绣有花纹,也有在衣边并排镶有贝壳、铜钱、铜饰之类,不管男人或女子
都穿套裤,多为鱼皮缝制。男套裤叫“约刻”,女套裤叫“嘎荣”,“那刻黑刻”是男人穿的
狍皮长裤,与一般肥腰裤相差无几。另有一种衣服叫“狍皮大哈”,赫哲语称为“克啊什克侬”,
是冬季打猎时穿用的,以狍皮制成,用狍脊筋搓成线缝制,皮板厚韧,极为耐穿,况且狍皮绒
毛多,保暖性强,是猎人们冬季外出射猎必不可少的行装。
赫哲人常穿的靰鞡,赫哲语称作“温塔”,是赫哲人早年穿的鞋,分为兽皮、鱼皮两种。
冬天穿时,鞋里面絮上靰鞡草或“都库杜”(赫哲语,即皮袜子),既轻便又暖和,极适宜冬季
在雪地上穿用。另有“温腿”(赫哲语,即靴子),用兽皮制成,女人在家里大多穿厚底龙舟鞋,
赫哲语称“洒拜”。帽子分“夏日通”、“考日本楚”和“博如”等。“夏日通”是由帽头、
帽耳和帽罩三部分组成,夏可防蚊、防雨,冬季可防雪御寒。“考日本楚”是以狍子的头皮制
成,故称狍头帽子,为冬季外出渔猎生产时所戴,后被貂皮大耳帽子所替代。“博如”是赫哲
人早年夏季戴用的,以桦树皮制成,形如斗笠,既遮光又避雨,帽子上画有云卷或花纹。
手套也是用狍皮缝制,赫哲语称为“卡其玛”。
“那斯胡尔萨”(赫哲语,即狍皮制成的圆筒状被子),是露宿于荒野山林必备之用品,可
防潮防寒,极为暖和。布匹输入赫哲族地区已有 200余年的历史,但穿绸着缎者只是极少数赫
哲族上层人物。清朝末年,从三姓地区进口的布匹逐渐增多。民国以后,同江街津口即可买到
布匹。鱼皮、兽皮衣服和鱼皮、兽皮被褥逐渐消失,只有赫哲男子外出射猎才穿皮衣裤。赫哲
人穿的衣服,在很长的时间内是皮布兼用,外套是皮衣,里面是布衣。
清朝末年,赫哲族妇女受汉人影响,开始梳方头,未婚女子梳一根辫子,已婚妇女梳两根
辫子。年轻女人戴“乌雅”(赫哲语,即耳坠),老年妇女戴“希扻”(赫哲语,即耳环)。不论
老年妇女还是青年女子都戴手镯。
二、食
赫哲人早年以鱼、兽肉为主食。清朝末年,始从三姓地区输入小米,做少量的稀粥喝。每
逢年节和接待宾客时,用小米做成“拉拉饭”(赫哲语,即稠粥),或“蒙古布达” (赫哲语,
即肉粥),以示庆祝,表达对来宾的尊重, 他们把鹿尾巴、鹿筋、熊掌、猴头、木耳、大米、
白面等视为珍贵的食品,轻易不动。平时除了吃新鲜的鱼肉兽肉外,还将其腌浸晾干加工成鱼
干、鱼条、皮坯子,储藏起来,以备平时之需。
赫哲人对鱼、兽肉的吃法多种多样。
刹生鱼,赫哲语称为“塔拉卡”,把新鲜的鱼肉切成丝饼用醋浸泡,去掉腥味,加上各种
青菜,辅以各种佐料,尤其少不了辣椒油。这是赫哲人特别喜欢吃的菜,也是用来招待亲友宾
朋的美味佳肴。
炒鱼毛,即鱼松,赫哲语称为“它斯恨”。是把比较肥的鱼煮烂,捡出鱼骨鱼刺并炒干制
成,放在罐子里并泡上熟鱼油,长年食用。吃起来即松又软,味美香甜。
塌拉哈,又叫“达勒格切”,即烤鱼。是把新鲜的鱼切成薄片,但并不切透鱼皮并用削尖
的柳条串好放在旺火上燎烤,烤熟后,蘸醋、辣椒油等佐料食之。
拉拉饭,是用小米或玉米小糙子煮成的稠粥,放上鱼松或鱼油、兽油,搅拌后吃。
莫温古,也是一种饭食。是把鱼切成小块,然后与小米一起下锅,放少量盐煮成的稀饭。
稠李子饼,是赫哲人早年常吃的食物。稠李予是一种黄豆粒大小的黑色野果 (此树遍布于
黑龙江沿岸),秋天成熟后采回并捣碎,制成薄圆饼,赫哲语称为 “得布西克特”,晒干后放
在罐子里泡上鱼油,吃时又香又甜。
柳蒿菜,是赫哲人早年食用的一种野菜,赫哲语称之为“额恩比”。春季一出土即采吃,
较为鲜嫩,炖鱼、炖肉也要放些柳蒿芽,有的晾干储存起来常年食用。
赫哲人最喜欢吃的鱼类是“三花五罗”、大马哈鱼和鲟鳇鱼。“三花五罗”是指鳊花、鳌
花、鳕花、哲罗、法罗、雅罗、铜罗、胡罗。大马哈鱼,学名叫“鲑鱼”,赫哲语称之为“达
乌”,又叫“果多”鱼,是乌苏里江和黑龙江的特产,闻名世界。这是一种洄游性鱼类,中秋
节前后是捕捞季节。鲑鱼的鱼籽营养丰富,鱼肉一般用盐腌浸晾干成鱼坯子,常年食用。关于
鲑鱼的一段传说尤为有趣,据光绪年间刊印的《黑龙江外记》记载,“唐太宗征高丽,达发哈
(即鲑鱼)跃入御舟,帝怒,谓当驱之黑水。故今鱼腹有印痕,唐遗迹也。”鲟鳇鱼,是鲟鱼和
鳇鱼的含称,赫哲语称之为“七里付子”和“阿静”,是赫哲人常食用的鱼类。鳇鱼大的有1000
余斤,是鱼中之“王”,鲟鱼大的有百十斤,是软骨鱼,鼻子是脆骨,一身无弃物,鱼翅、鱼
尾、鱼肚皆是名菜,赫哲族人过去有供奉鲟鱼头的习俗。据清代史籍的记载,边北给清廷的贡
品中就有“鳇鱼干、鳇鱼骨”。
吊锅,是赫哲人早年狩猎时常用的一种炊具,赫哲语称之为“哈其法”。用熟铁制成,两
边有活动的耳环,轻便耐用,适宜野外做饭。
早年赫哲人很少种青菜,主要是吃野菜。自民国以后,才逐渐传入园艺栽培技术,青菜逐
渐代替了野菜。
赫哲人做饭用的“哈楚昆”(赫哲语,一种吊锅),俗称“跑腿锅”,铁锅传入后,吊锅只
是外出渔猎时使用。传说,在没有铁锅之前,赫哲人使用木锅,连早年使用的盆子都是木制的。
他们不会烧制陶器,在火柴没有传入时,赫哲人使用“火镰”,赫哲语称之为“雅特日库”。
吸烟饮酒在赫哲族中由来已久,族中凡祭祀宴会、迎宾、送行均用酒,男女老少几乎都钦
洒。这也是其民族重礼仪、亲朋友的习惯。
三、住
赫哲人以渔猎为生,其住处均选择在江河沿岸的高岗之地或接近猎场的地方。早年住处为
临时性的“撮罗安口”(赫哲语,渔猎的临时建的尖顶窝棚)或固定性的“希日免克”、“卓”
等。以后,受满、汉族习惯的影响,多住土草房,也有了固定的屯落。
“撮罗安口”,“撮罗”是尖、“安口”是棚,“撮罗安口”即尖顶棚之意。“安口”一
般是面南、背北,朝阳搭盖。它用约丈余、直径为二三寸的长杆,少则十几根,多则几十根不
等,支撑起圆锥形的架框,每根杆相隔 1尺多,再绑扎横条,使之固定,然后从其底部一层一
层的用茅草苫盖好,再以树皮捆扎横条上,形同蓑衣(也有用桦树皮围成的)。在向阳面留个小
门,有门无窗。“安口”内部设施极为简单,东西北 3面搭铺、垫茅草、树皮以及铺上狍皮之
类的东西。
“温特安口” 是赫哲人冬季狩猎时住用的临时用木板搭成的圆锥形的住处。其顶端留有2
尺许的出烟口和通风口。
在“安口”的前面的两侧,都搭起“得尔肯”(赫哲语,晾晒架),做为晒网、晒鱼干之用。
“希日免克”,即地窨子,其筑法是:掘地成坑。上架1—3根椽子为梁,辅上茅草,压上
厚土,即成楔房盖,朝阳开门,设有小窗,以透阳光。早年无纸糊窗门,用鲂鱼皮代替。人们
走进“希日免克”时,下行数层台阶方可入内。“卓”,就是马架子。其搭盖方式与现在的住
房相似。
“希日免克”和“卓”里面都搭火炕,烟囱设在外面,这是较为暖和的房舍。
“正房”是“马架”的发展,与现在的住房基本相同。
一般人家都在正房的东侧或西侧搭“塔克吐”(赫哲语,即鱼楼子),树鱼、兽肉干、粮食
及其他物品放于其中,夏季炎热时这里却极为阴凉,是储存上乘食品的好地方。
四,行
赫哲人的主要交通工具有“拖拉气”、“刻雅奇刻”、“乌莫日沉”、“古录巴”、“特
莫特肯”(即小板船),“吉拉”(划斜船)、“风船”等。
“拖拉气”(赫哲语,即狗爬犁),是冬季通讯、拉物的常用交通工具。用硬质鲜木制成,
可载重500余斤,深雪地可畅行,套3—9条狗,每天能行200多里。
狗站,是元、明两代在赫哲地区设立的交通枢纽站,履行传递信息、送达差役的任务,其
交通工具就是狗撬。仅明朝就是40多个“狗站”,并任命“提领”官员,管理“站丁”。
“刻雅奇刻”(赫哲语,即踏板),亦称之为“恰尔勒奇科依”,学名滑雪板,冬天狩猎用
的工具。凌纯声称之为“木马”、“行冰雪上快及奔马”。魏声称的《鸡村旧闻录》称黑斤人
(即赫哲人)“雪后则加板于下,持篙持地上下如飞”。
“乌莫日沉”(赫哲语,即桦皮船),只能坐 1人,用于叉鱼或在江中走快船,送信用。船
骨用杨木,外包桦树皮做成,很轻便。曹廷杰在《西伯利东偏纪要》中称之为“快马”,“以
桦皮为主,长丈余,宽约两尺,两头窄,仅容一人,其快如风”。
“威虎”,即小船,又叫“快马子”。早年用于叉鱼或送信的工具,只能坐一人,用木板
制成,长3米,靠划浆前行,既轻便又敏捷,其快无比。
因为陆路、冰路上的交通工具主要是用狗驾驶,所以赫哲人喜爱养狗。而且极为普遍,一
般人家养三四只至十几只,少数人家有养几十只的。拉“拖拉气”的狗是经过训练的,尤其是
头狗,极为灵性,听从指挥,带动其他狗一齐向前。每个“拖拉气”可套三四只至八九只狗,
有的甚至套几十只。即使载重500斤,行走时,也能奔驰如飞,日行200余里。
民国初年,四轮车传入赫哲族地区,但很少使用。赫哲人饲养马匹也有很长的历史。但一
般人家却无力置马。
五、婚丧
早年,赫哲人通行族外婚,实行一夫一妻制度。多由父母包办,也有一夫多妻的,但都是
些富户和地方官吏。婚龄一般为男女双方各十七八岁左右。
其配偶标准是选择勤劳朴实、能渔善猎、体质健壮的渔猎能手,采取比武、摔交方式招婿。
相传有的女方老人以“比武”的方式招婿。把女儿嫁给获胜的“莫日根”(赫哲语,英雄)。
聘娶时,男方携酒至女方家里,先饮酒,后谈定礼、银钱数目或布匹绸缎等物品。姑娘及
其父母同意后,即宿在女方家里,然后再约期送女儿至公婆家,男方不迎亲。旧时赫哲人结婚,
送女儿时,要备彩车或彩船,供新娘乘坐。夏天用彩船,冬天用彩车。彩船是捕鱼船扎上树枝、
鲜花、彩带而成,彩车则用爬犁扎成驾狗拉。
建国以来,由于受满、汉族的影响,赫哲人的结婚仪式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由父母为
子女择偶的习俗却未改变。即选择标准,渐渐以贫富门户相当为主要标准了。聘礼较以前丰厚,
仪式也与满、汉族相似,比较复杂了。
从前,赫哲人的丧葬仪式较为简单,死者先停在屋内的木板上, 等亲友前来吊唁,3天后
入殓,埋入村落西南面半里或 1里路的高岗上,由萨满祷告完毕后入土,并无棺木。对于因痨
病或痘疹疾病而故者,则采用火葬。早年的殡葬物品皆为死者生前所使用的工具,如陶器、刀、
叉之类。
撂“档子”,是送死者的魂去“布尼”(赫哲语,即阴曹地府),撂档子时要举行仪式,请
萨满主持,萨满站于高处,向西北连射 3箭,指示死者的灵魂顺着箭的方向过阴曹地府。最后
把死者的用物烧掉,孝服脱掉.
到了清代,才盛行棺木。唯有小孩夭亡,不入土,都是用桦树皮卷好捆扎并挂在树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