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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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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新编《抚远县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和附录组成。全书共分23编、99章、
328节,概述、大事记、附录未列入编的序列。

  二、本志书按照详今略古的原则,对抚远设治76年来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变化作了记
述,解放前部分约占志书总字数的五分之一。

  三、本志纪事,上限从1909年设绥远州始,个别章节向前追溯到见于文献记录的时间,下
限截止于1985年底。

  四、本志书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基
本方法,实事求是地反映抚远县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相统一,起
到存史、资治、教化作用。

  五、本志以文为主,辅以表、图和照片。

  六、本志除概述、无题序和附录外,其它均采用叙而不议的写作方法,寓褒贬于记叙之中。
概述、无题序采取了叙议相结合的写作方法,力求写出一点规律性的东西。附录中则收录了部
分文献资料,以备查考。

  七、本志所谓解放前后,其时间分界于1945年8月9日,即以日本侵略者在抚远统治土崩瓦
解,抚远重新回到人民手中分界,此前为解放前,其后为解放后。文中的全国解放后、建国后
均为新中国成立之后这一时期。

  八、本志所采用的统计数字(解放后部分)大部分依据抚远县统计局编印的《抚远县国民经
济统计资料》,少部分来源于各单位;解放前部分则来自于县志办收集的档案资料。

  九、依据“生不立传”的原则,对已故各历史时期在抚远县较有影响的人物进行立传;对
历史上罪大恶极的汉奸特务亦立传记之,以为反面教员;对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卓有贡献的,
现仍健在的先进人物,本着以事系人的原则,纪入史事之中。

  十、历史纪年,本志在纪年时,均采用公元纪年,解放前各历史时期在用公元纪年后,夹
注习惯纪年。如1909年(清宣统元年),1915年(民国3年),1938年(伪康德5年)等。

  十一、解放后的历次政治运动单独设节,列入政党社团编,本着宜粗不宜细的原则,简述
过程和基本情况,未作其它评述。

  十二、凡统计表格中划“一”线的空格,表示此处根本无数字,或者是未查到。

  十三、地理编及其它编中,凡涉及水位的记载,其高程均为假高,即按黄海海拔高程高出
46.59米。

  十四、由于抚远县辖区从设治以来几经变化,所以县辖区、村亦变化较大,在阅读各章节
时,请参看建置沿革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