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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远县的经济发展主要是在改革开放以后。1982年,农村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广大农民
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1983年,全县农业总产值 1 2347)元,比1978年翻了两番;上交商品
粮836万公斤,是1978年的 47倍。抚远县第一次受到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的表彰。1985年,
全县耕地达到17 511.2公顷,是1966年382公顷的 45.9倍,比1978年增长了41.53%。粮豆薯总
产量1 014.4万公斤,是1952年95.4万公斤的10.6倍,是1966年的26.7倍,1978年的2.4倍。农
业总产值1 420万元,占国民生产总值的 64.63%。抚远县的农业机械化程度较高。1985年底,
全县有大中型农用拖拉机205台,联合收割机101台,分别是1978年的3倍和5.6倍。

  抚远县历史上以渔业生产为主。建国后到1976年,抚远一直被称为“渔财政”县。以特产
大马哈鱼、鲟鱼、鳇鱼蜚声国内外。大马哈、鲟鳇鱼子酱近年来在国际市场上享有很高的声誉。
50年代末至60年代中期为抚远县鱼产量的高峰期。1963年贯彻“退耕还渔”、“以渔保粮”、
“以渔保纲”的方针,促进r渔业生产的发展。当年,全县捕获量达5 164吨。1983年后,抚远
渔场年创利润平均在百万元左右。 1985年,江杂鱼、大马哈鱼产量达到1 810吨,实现总产值
538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37.9%。

  抚远设治之前,境内林木繁茂,原始的阔叶混交林遮天蔽日。设治初期,部分居民以采伐
薪材谋利为业,年采伐量约在1万立方米左右。新中国建立后,1968—1980年,由于移民开荒、
戍边屯垦等原因,境内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十几年间被盗伐林木约28万立方米,有 5.5万
亩森林遭灭顶之灾。1956—1985年,全县植树造林3 333公顷,已成林408公顷,幼林面积1 102
公顷。到1985年底,境内有林地29 242公顷,活立木蓄积量1 887 690立方米;有林业用地61 138
公顷,占县直辖面积的19.94%。1985年,林业产值92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6.48%。

  农业生产的滞后,影响了畜牧业的发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开放政策给抚远
县畜牧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1985年,全县生猪饲养量达8 062头,年末存栏4 203头,出栏
3 859头。全县养牛2 225头。羊、貂、鹿、貉、兔等电有饲养。抚远草原广阔,约占县辖面积
的59.6%。可利用草场1 604 041亩,目前已开发利用200 987亩,占12.5%。草原植被主要有营
养丰富的禾本科植物小叶章,夹以野豌豆、苔草等。亩产青干草150—250公斤。年可利用牧草
74万吨,理论载畜量410 1344羊单位。在抚远发展食草性动物有着广阔的前景。

抚远县的地势低洼,全县涝区总面积156万亩,其中耕地 27万亩。防洪排涝,变水害为水
利是历届政府极端重视的问题。从建国初到 80年代末,全县共修筑防洪堤5处,总计50余公里。
保护村屯20余个5 000多口人,保护耕地 5万余亩,荒地300余万亩。从1956年到1985年,共完
成排涝工程建设土方181.5万立方米,受益面积174 630亩。70年代后期,确立了变水害为水利,
种植水稻的发展战略。种植业结构的调整为抚远县农业发展拓宽了道路。

  抚远县工业发展速度慢、规模小、产品成本高、质量低、经济效益差。80年代前,工业产
值和利润一直成反比增长,产值越高亏损越多。建国初期,抚远县工业主要有铁木器制作、渔
具加工、粮油加工、制酒等。工业产品主要有红砖、小农具、渔网类。年产值仅几千元。1958
年“大跃进”时期,全县工业产值达到 14.5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10.8%。60年代后期,全
县工业产值徘徊在 2万元左右。70年代以来,相继建立起发电厂、油米加工厂、罐头厂、农具
修造厂、印刷厂、制酒厂、酱菜厂等23户国营、集体工业企业。80年代后,在改革、开放、搞
活方针的指导下,城乡个体工业发展迅速,成为国营、集体企业的补充和竞争者。1983年,全
县工业总产值比1978年翻了一番,工业生产第一次扭亏为盈。1985年,全县工业总产值(按1980
年不变价计)达到571万元。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创历史最好水平。由于抚远县的工业基础比较薄
弱,因此依托资源优势,发展农副产品的深加工、精加工是一条走出困境的可行之路。

  70年代前抚远县的交通运输主要靠黑龙江水路。每年 5月至10月为水运黄金季节。山抚远
乘船上溯黑龙江经三江口入松花江可达佳木斯、哈尔滨,下行经乌苏里江口或抚远水道可溯乌
苏里江至饶河、虎林等地。航道水深,通航状况良好。1981年建成一座长225米,3个泊位的钢
筋混凝土码头。年货运吞吐量可达5万吨,客运量可达1.5万人次。1985年底,全县有交通运输
船舶14艘3 212马力,载重量1 800吨;驳船6艘,载重量2 000吨。当年货运进出口总量114 638
吨。
  1968年以前,抚远只能在冬季通过陆路进入内地,交通工具为马爬犁。1968年二抚 (富锦
县二龙山至抚远镇)国防公路建成通车。 1969年开通了抚远镇至福利屯,抚远镇至佳木斯的直
达长途客运路线。80年代初形成了以抚远县城为中心四通八达的公路网。县辖区内有国防公路
1条,县级公路4条,地方道路45条,总计393公里。1985年,全县有载重汽车145辆,大中型载
客汽车15辆,小型载客汽车33辆。年货运总量8.2万吨,客运总量25.8万人次。

  抚远的邮电事业始予民国初期。1921年(民国10年),抚远街没立三等邮政局。1927年设立
电报局。1929年中东路事件爆发后,邮电事业受到破坏和影响。伪满时期,日伪当局出于军事
侵略的需要,加强对邮政、电讯的控制,邮电事业有一定程度的发展。解放初期,由于时局动
乱,邮电事业一度陷于瘫痪。新中国成立后,抚远县邮电事业发展较快,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
中全会以后发展迅速。1985年,县邮电局下辖邮电支局5个、邮电所 2个,邮路总长344公里。
乡以下投递线路总长167公里。有直达佳木斯的电报电路 2路;长话电路4路,直通富锦、佳木
斯、哈尔滨;市话线路30杆公里;农话线路10条,111杆公里。邮电业务总量33.56万元。

  新中国成立后,抚远县开始了大规模的城镇建设。从1953年逐年投放建设资金,到1985年
全县基本建设投资累计总额4 431.93万元,(不含1959—1962年)。1949年,抚远镇公有住房面
积1 148平方米,1958年4 350平方米。1983年,城镇建筑面积 18.6万平方米,其中公建住宅8
万平方米,私有住宅1.8万平方米。土草房只占总面积的七分之一。楼房1.7万平方米。城镇人
均住房面积6.16平方米。

  抚远商贸始于清光绪末年。是时,黑龙江沿岸居民以木柴为商品同过往俄国船只做生意。
赫哲族人则以渔产品换取生活用品。以货易货贸易是设治初期的基本商贸方式。1917年俄国十
月革命后,部分华商归国在抚远落户,壮大了抚远的商贸业。1919年,全县私营商户23家,总
资本 4万余元。民国时期中俄民间商贸增加,出口以鸦片、酒类、鱼品为主,进口以煤油、食
盐、枪支弹药等为主。伪满初期,全县商户一度发展到40余家。其后,由于日伪政府统治的严
酷,商家大部分倒闭。新中国成立后,以公营供销合作社为主体的商业阔步发展。到70年代中
期,已建立起物资、百货、医药、食品、供销、服务等较完整的商业贸易体系。中共十一届三
中全会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化,以国营为主体,集体、个体为两翼的商贸队伍不断壮
大。1985年,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到2 034.7万元,是1978年的 24倍,1966年的26.4倍,
建国初期的71倍。1985年以鲟、鳇鱼子为主的外贸出口商品销售总额达91.6万元。

  新中国成立后,抚远县国民经济曲折发展起来。 1949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 65.1万元,
1985年增加到1 999万元。1950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9万元,1985年增加到2 109万元,为1950
年的234倍。1978年农村人均收入74元,1985年增加到223.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