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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旱灾

第四节 旱灾




  在近30年中抚远县旱灾屡有发生,其中包括春旱、伏旱和秋旱。

  春旱大约每10年发生1次,1962年、1975年和1979年为春旱年。伏旱主要发生在7月中旬到
8月中旬, 这段时间通常是降水的高峰期,伏旱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但其一旦发生,危害远比
春旱严重。70年代10年中共发生伏旱三年,即1974年、1979年、1980年。秋旱一般发生在 8月
下旬到9月,在近30年中共发生3次,它们是1976年、1977年、1978年,反映出一定的连续性。

  此外,大风、暴雨、虫灾亦时有发生。

1968—1979年土壤湿润系数值与涝灾程度
  表1—20


  注:根据抚远县情况,土壤湿润系数 C4—5<1为春季土地湿度正常,1.0≤C4—5≤1.29为
轻涝,C4--5≥1.3为重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