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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下序

第三编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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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09—1985年,抚远县农业生产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简单工具到大机器生
产,从自给不足到交售商品粮的发展过程。

  设治之初,当地居民多以捕鱼为生, 人均耕地只有 0.23亩。民国时期,耕地有所增加。
1930年,全县(包括东安镇,下同)耕地 570公顷。伪满时期,日本侵略者严厉监控渔猎生产,
迫使人们将目光转向农业生产。1934年,全县耕地达到2 387公顷,用于粮食作物生产的1 573
公顷,其余814公顷种植罂粟。伪满末期,农业耕种面积发展到4 885公顷。全国解放后,由于
历史和体制方面的原因及资源的特点,渔业生产又重获发展,农业生产再度被冷落。1949年,
全县(不合东安镇、秦得利)耕地面积870.2公顷。到1957年,县辖区耕地面积徘徊在1 000公顷
左右。1960年,辖区改为抚远渔场后,退耕还渔一度成为发展渔业生产的硬措施。1966年,抚
远县委、县政府由同江镇迁回时,全县耕地面积只有 382公顷。60年代中期到70年代中期,耕
地面积增加缓慢,经济效益低下。1977年,全县总播种面积达到6 358.5公顷,比上年增加1 541.1
公顷。其后,抚远县开始从内地移民垦荒,同时加大农业开发和资金投放力度。确立了建设商
品粮基地的宏伟目标,投资近千万远建起11个农业机械化生产队。但由于生产技术、体制等方
面的因素,未取得预想的成效,很多生产队及农户负债累累,举步维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
后,中央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为抚远县摆脱农业困境指明了方向。1982年后,抚远县以推行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改革逐步深入,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
1983年,抚远县农业总产值达到1 234万元,比1978年翻了两番;上交商品粮1 673万斤,比1978
年增长 46倍;农村人均收入达到399元,比1978年翻了一番。抚远县一举跨入全国农业翻番县
的行列,受到国务院、省委和省人民政府的表彰。

  抚远县林业生产走了一条从掠夺性采伐到计划性采伐,由单纯采伐到边采边植的路子。尤
其改革开放以来,抚远县加强了造林育林和林政管理。大力开展以护林防火,防治病虫害为主
要内容的森林保护工作和群众性的植树造林活动,推动了抚远林业生产的全面发展。到1985年
全县累计造林5.5万亩,成林面积6 210亩,营造农田防护林带74条,总长53公里。

  抚远畜牧业生产,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特点。清末渔猎户饲养一些鸡鸭鹅狗类的畜禽;
民国时期,开始饲养役畜;伪满时期,为了耕种和逃避官差,人们大量养牛卖马;全国解放后,
渔业成为县域经济的支柱产业,畜牧业曾一度被忽视。70年代后,由于经营管理体制的不适应,
制约了畜牧业的发展。党的改革开放政策,为发展抚远畜牧业注入了活力,科技先导为畜牧业
生产、重点户和广大农民带来了勃勃生机。到1985年底全县畜禽饲养量达到46 555只,创历史
最高水平;畜牧业产值达139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5.2%。

  由于抚远县地处三江平原最东部,地势低洼,洪涝灾害成为制约农业发展的首要问题。从
1949年到1970年,全县基本上未进行过较大规模的水利工程建设。70年代起,抚远县把变水害
为水利确定为发展农业生产的主要工作内容。从修建沿江护岸工程向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延伸。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水利工程建设走上了以防洪除涝为中心的轨道。到1985年,全县共修
建防洪堤坝39 200延长米,完成防洪工程土方64.3万立米;排涝工程受宜面积11 642公顷,灌
溉工程受宜面积300公顷,打防病改水深水井8眼。各种水利设施的建设使全县农林牧副各业的
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为发展“两高一优”农业,提高农业的综合经济效益奠定了坚实的基
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