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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农业生产责任

第六节 农业生产责任




  根据中共中央75号文件精神,1981年,全县农村开始对旧的经营管理体制进行全面改革,
但是由于广大农村干部和社员普遍存在着“怕犯错误,不敢搞;怕搞糟了,不想搞;怕政策多
变,不愿搞”的问题,所以本年改革未能取得实质性的进展。1982年,寒葱沟公社红丰大队率
先冲破层层阻力,搞起了“包干到户”的生产责任制。在它的带动下,红海、海望、生德库等
3个集体生产队也实行了 “包干到户”的生产责任制。与此同时,部分生产队还试行了“小段
包工”,“统一经营,联产到劳”,“统一经营、联产到组”等不同形式的生产责任制。本年
有19个生产队将生产责任制贯彻始终,占集体队总数的35%。改革的结果是有9个生活靠救济、
花钱靠贷款、吃粮靠返销的“三靠”老大难穷队不但做到了 1年脱贫,而且增产、增收幅度很
大。原在全县穷得出名的建华、建设、红海 3个队,本年农业总收入分别达到4.7万元、6.6万
元、7万元,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3年平均收入的2.03倍、2.54倍和 7.8倍。粮食单产大幅
度增加,大豆垧产达4千斤,创历史最高水平。红海队建队8年,年年靠国家救济,本年第一次
纳税3 555.60元。生产责任制的实施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民说,责
任制办法灵,能治懒,能治穷,能抗灾,能治“病”,挖出了闲人,卡住了“滑”人,管住了
“特殊”人,拴住了外流人。1983年,农业生产责任制在全县范围内全部落实。特别是11个机
械化点在尝了未搞生产责任制的苦果后,1983年纷纷建立起不同形式的生产责任制,诸如“统
一管理、专业承包、自负盈亏、包干上交”等。

  1984年12月,县国营农场在1982年实行“财务大包干,平时二八开,年终看成果,最低保
一半”和“专业承包、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经营管理体制的改革,撤
销了4个分场,管理人员由57人精简到15人,412户农民与农场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共承包土
地1.4万亩,变卖给个人各类农机具1 300多台件,房屋 4万平方米,原农场所属工副企业部分
变卖给个人,部分实行租赁经营。

  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打破了大锅饭,解散了大帮活,取消了“大概工”,突破了“队
为基础,三级所有”的旧框框,使广大农民既是生产者,又是管理者,实现了生产者和生产资
料的紧密结合。各承包户变成集体经济中独立的经济实体,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1983
年,全县农业总产值达到1 234万元,与1978年相比翻了两番。上交商品粮836万公斤,比1978
年增长了46倍。抚远县第一次被列为全国农业翻番县,受到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嘉奖。

  附录: 农业机械化生产队

  根据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关于开拓三江平原,建设商品粮基地的指示精神,1979年 3月,
县革委会研究决定并报省有关部门批准,在抚远县建立了创业、 万里、长征、新兴、铁心等5
个集体所有制全盘机械化农业生产大队。1980年增建东华、永发、永安3个机械化生产队。1981
年又增建清水河、红卫、朝阳3个机械化生产队。1982年底,11个机械化队共有农户533户2 399
口人,累计开荒16.6万亩,实有耕地18.6万亩。无法耕种的涝洼地 7.7万亩。机械化队实有耕
地占全县耕地面积的47.2%。从1979年到1981年国家给11个机械化点的投资总额达206万元,贷
款439万元,分别占本阶段农业开荒建点投资总额的89.4%和贷款总额的87.5%。


  虽然抚远县政府对建机械化生产队给予了较大的投入,但并没有获得好的效益,许多队年
年亏损。1979—1981年11个队的总产值—78.06万元,人均收入—222.7元。1981年,县人民政
府总结了两年来办机械化队的教训:1、领导班子成员不懂机务、不会管理,8个队的党支部书
记只有一个懂机务,有两个半拉子,其余 5人是“白帽子”;2、在324名机务人员中,只有83
人为三级以上驾驶员,机务队长不会管理,包车组长不会修车; 3、社员思想觉悟低,拓垦农
户许多是为躲债务、躲计划生育、躲艰苦劳动而来的; 4、经营管理混乱,损失浪费严重,生
产无核算,开支无计划、物品随便拿。在对以往充分认识的基础上,1983年各机械化生产队普
遍实行了农业生产承包责任制,农机具全部变卖给农户,机械化点遂不撤自消。

              1981年机械化生产队情况
  表3—1


  注:资金使用指1979—1981年的累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