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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农业科技队伍

第七节 农业科技队伍




  伪满时期,伪县公署内设农业技术员 1名,但在日伪反动统治下,并未开展任何农业技术
研究和推广工作。1949—956年,农业新技术的实验和推广主要由农林科负责。 1957年11月,
抚远县建立起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农业生产新技术的引进、实验和推广。1967年 8月,农业
技术推广站有3人,其中技术员2人;1972年增加到5人,其中技术员4人;1976年增加到22人,
其中县站6人(技术员5人),乡站5个15人(技术员15人);1982—985年,农业技术人员一直保持
18人,其中,县站7人,乡站8个11人。1976年,抚远县建立起农业科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