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下序
第五章 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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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前,抚远县无水利工作机构。建国后,1956年11月设置县水利科,负责防洪抗洪工作。
1957年,县水利科由原来的3人增加到27人。1958年8月,水利科与农林科合并,降为水利股。
1959年10月恢复水利科。1969年1月,农林系统革委会下设水利组。1977年3月复设水利科,有
工作人员20人。1984年3月改称水利局,下设文秘、工程、农田、河道管理、计财、设计等6个
股(站或队)。有职工干部技术人员35人,水利局下辖排灌公司、青年服务公司、机械施工队等
3个企业,职工2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