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抚远县农村电厂(站)
第二节 抚远县农村电厂(站)
由于抚远县自然地理条件的制约和县发电厂在设备、资金、技术力量方面不足,很难建设
起以县发电厂为中心的农村输电网络。为了迅速解决本县农村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电的困难,
60年代末,县革委为远离县城的人民公社机关所在地和远离公社的较大村屯建立小型发电站。
1975年前后,全县各公社电站基本建设完毕。小电站的建设为农渔业生产和工副业生产提供了
充足的能源,对其他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第一个农村电站——海青人民公社发电站。1966年3月经省计委批准开始建设,配备150千
瓦发电机组一台。其后,又相继建立了通江公社电站、浓江公社电站、抓吉公社电站、向阳公
社电站、曙光公社电站、东方红公社电站。1983年,村屯电站发展到 21个,共有10—100千瓦
发电机组21台,装机总容量为690千瓦。1985年底,农村有电户达1 260户,占农村总户数1 680
户的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