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下序
第二章 机械加工业
章下序
1949年前,抚远县无机械加工业。1949--1963年由于侧重于渔业生产,机械加工业仍然是
空白。1963年后,抚远渔场首建小修配厂一个,负责对渔场机具的维修。1967年 7月,在原渔
场修配厂的基础上,建立抚远县第一个地方国营机械加工企业——抚远县综合修配厂。1973年
前后改称农机修造厂。1970年 2月,原抚远镇集体所有制木器社改为“抚远县地方国营铁木器
加工厂”。5月改称“抚远县铁木厂”。1973年的2月改为“抚远县农具修造厂”。由于交通运
输业的发展,1982年原属农机修造厂的汽车大修车间分出,改建抚远县汽车修配厂。至此,形
成了以上述 3个企业为骨干的、比较完整的、适应全县农牧渔业、交通运输业发展需要的机械
加工工业体系。抚远县机械加工企业属小型修理加工企业,无定型产品。由于受自然地理环境
的制约以及旧的管理体制的束缚,加之生产设备陈旧,技术力量薄弱,各企业经济效益较低。
改革开放后,各企业摒弃了旧的管理体制,相继实行了租赁、承包等不同形式的责任制,广大
职工的生产积极性有所提高,机械加工业逐渐从低谷中走出。
在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方针指导下,80年代中期,集体和个体机械加工厂有所发展。1985年,
有村(队)办集体机械设备修理厂 3个,固定资产总计6.6万元,从业人员43人,全年总产值8.3
万元,利润总额0.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