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抚远县农具修造厂 抚远县农具修造厂 建于1970年 2月,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隶属于县经委领导。主要从事
制造捕鱼船、汽车修理、木器加工、农牧渔业机械修理等业务。建厂至1985年底固定资产投资
总额达 71万元,其中1981—1985年用于生产性投资25万元。1985年底,动力机械总能力为298
千瓦,工业生产用地1 870平方米。1985年末,全厂有职工 60人,其中女职工23人。工业生产
设备在70年代初期为 17.3万元,80年代中期新增9.6万元的设备,1985年底,已安装工业生产
设备 26.9万元。主要有:金属切削机床11台(其中普通车床6台、钻床1台、铣床1台、刨床1台、
齿轮加工机床2台),锻压设备2台,焊接切割设备8台,工业炉窑2台,熔铸炉1台及部分木工机
械和电力设备。
1983年,农具厂实行开放经营,当年取得利润翻番的好成绩。1984年县经委对农具厂实行
“利润包干,定额上交,超收分成”的管理办法。
1975—1985年农具修造厂生产经营情况
表5—11
注:1975—1979年总产值按1970年不变变价计算,1980—1985年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