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建材工业第一节 抚远县砖瓦厂 抚远县砖瓦厂 建立于1955年,始称抚远镇砖窑社,为集体合作企业,1955—1960年产
值分别为0.1万元、0.1万元、1万元、2.1万元、4.1万元和19.1万元;红砖产量分别为O.3、1、
35、72.5、111、684万块。另外,1960年制瓦7万片。1960年,砖窑社转为全民所有制企业。1
962年, 在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中,砖窑社又转为集体企业,改称砖瓦
厂。1966年,抚远县治迁回抚远镇后,砖瓦厂划归抚远县房产工程队管理,又转为全民所有制
企业。1970年 6月30日,砖瓦厂由工程队分出,建立起第一家独立核算的全民所有制建材生产
企业,并正式定名为抚远县砖瓦厂,隶属于工交科。随着城乡基本建设的发展,1976年,县砖
瓦厂建20门轮窑一座。年产700万块红砖。1985年增建20门轮窑一座。企业占地总面积达16.66
万平方米,其中,工业生产用地2 330平方米,动力机械总能力752千瓦,累年固定资产投资105
万元。主要生产设备:工业锅炉1台,柴油机4台,钻床 1台,牛头刨床1台,龙门式起重机2台,
卷扬机2台,带式输送机4台,专用给料机械1台,锤式破碎机2台,矿车9台,潜水泵1台,鼓风
机1台,载重汽车1台,推土机2台,水泥制品成型机 2台,水泥制品模具20套,挤砖机组2条,
制瓦机组1条,轮窑2座,及其它配套电力设备。企业职工76人。
抚远县砖瓦厂部分年份生产经营情况
表5—13
注:1977—1980年总产值1970年不变价计。1981—1985年总产值按1980年不变价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