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下序
第六章 食品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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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1958年,抚远县没有独立的制酒厂。县制油厂曾附设一个手工制酒车间,不定期烧
制少量白酒。1953年和1954年生产量较大,分别为6吨和5吨。1959年,富锦县同江区划归抚远
后,在同江镇首办制酒厂,年产量约在20—30吨之间。
罐头食品制造始于1954年。是年秋,国营黑龙江省抚远渔场在江沿(现物资局院内处) 1栋
3间房的仓库内首次建立大马哈鱼罐头生产车间,当年生产250克铁盒大马哈鱼罐头 1万余盒,
由省水产局供销科收购。其后,因质量较差,成本过高,遂停生产。1958年,在抚远镇东 (今
县农机修配厂处)新建县罐头厂。是时,有厂房1 500平方米,生产工人(包括雇用的临时工)100
余人。罐头厂隶属县人委直接领导。1959年县罐头厂交由渔场管理,当年生产江鱼罐头 7吨。
1960年,罐头厂装配了刺鱼机、切鱼机、封口机、卷边机、电锤等设备。当年生产江鱼罐头18.5
吨。同时,试生产了鱼鳞胶、鱼胆膏、鱼肚罐头、鱼冻、鱼肚拌凉菜等产品。1961年 3月经省
水产局同意,原抚远渔场罐头厂、五道沟子加工厂、海青加工厂合并成立抚远渔场综合利用加
工厂。加工厂设熏鱼车间,综合利用一车间、二车间(原海青加工厂)、罐头车间、修配发电车
间、制革车间。当年生产盐渍鱼品340吨,熏烤鱼品184.54吨,鱼罐头 9.28吨,综合利用产品
3.28吨,其中,生产鱼酱油1 190公斤,鱼鳞胶10.5公斤,鱼油545公斤,鱼子糕、饼、丸子共
1 008公斤,五香鱼肝肚295公斤,鱼冻62公斤,其它产品68公斤。1964年以后,由于产品销路
不畅和人员减编、下放等因素的影响,江鱼罐头生产及下脚料的综合利用加工遂告停止。1970
年,在江沿(现航运公司小楼处)重新建立抚远县罐头厂。
1945年 8月,抚远镇沿江居民区有饴糖作坊一处,主要生产糙糖。另有隆茂昌点心铺一家,
主要生产月饼、炒面、京八件等,日产 20公斤面的成品。1948年5月土改后,两家作坊相继关
业。1951年,为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县供销合作社由富锦请来制作酱油师傅,开办了酱油
坊,其产量、质量和停产时间不详。其后,县内居民所需酱油、醋均由外地购进。1958年,抚
远镇有食品厂一处,主要生产糕点和酱油、醋,供应居民。1966年,在原食品厂的基础上建立
起抚远县糕点综合加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