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航运 建国前航运状况 1909年(宣统元年)设立绥远州后,依力嗄(今抚远镇)、石头窝子、乌苏
镇、海青等处逐渐成为过往轮船、木帆船添加燃料,集散货物的重要停泊场所,客货运量大增,
尤其每年 6—10月,客流量很大,由内地乘轮船来抚远,饶河、虎头等地赶烟市、发鱼财的人
数以千计。是时运入抚远的货物主要有油、酒、米、面、布、日用杂货等,出口的物资有木桦
(大都供应给俄国轮船使用)、花岗石、大马哈鱼等。
从清末到1918年之前,经由抚远来往于黑乌两江的轮船均为俄国火轮。1918年 5月,黑龙
江省“庆澜”号轮船由哈尔滨首航黑河成功,11月由梁士治、陈陶治、孟昭常等人集资购买俄
国轮船创办起“戊通公司”后,从1919年开始,才有多艘中国轮船在黑乌两江上航行。据统计
民国年间经由抚远航行于黑乌两江的中国轮船有东京、华泰、兴林、天安、威通、威远、南京、
富锦、金山、广州、海宴、杭州、铜山、锦州、大兴、永安、北京、长城、宁安、龙江、上海
等20多艘(均为客货混载),由富锦县跑下江的木帆船 (按:“下江”系指抚远,饶河、虎头等
地)达十几只。另外,抚远县也有木帆船1只,船主傅××,专门从事为那些穷闯关东却不愿死
后把骸骨遗于他乡的山东人运送柩棺返归故里的营业性运输,年运输量约100个(包括骸骨包裹)
左右。
“九一八”事变后,由于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了东三省,地面不靖,轮船停航。是时,抚远
地方所需米、面、油、酒等生活物资均由帆船运送。1933年以后,为便利日军来往通行,自哈
尔滨至虎头开通定期轮船航班,届时航经抚远的轮船多为东北航务局所有的客货混载蒸汽机轮
船。船只数量较民国时期大大减少,常见有铜山号、杭州号、营口号、黑河号、北京号、广州
号等。1939年后,本段航路上的轮船改由佳木斯始发,虎头为终点。轮船减至 1艘,名“三江
号”,仍为客货混载,并配有30几名日军护航,每周往返 1次。下行时承运富锦、绥滨、同江
等沿岸各县来抚远赶大马哈鱼汛的渔船,同时承运“抚远县满州生活必需品株式会社”和“抚
远配给店”采购的居民越冬所需各类物资,诸如面粉、大米、小米、高梁米、豆面、油、盐、
棉布、絮棉、烟酒等,并运送一定量的军需、医药、文教用品。运输量约 2 000吨左右。轮船
返回时主要承运乌苏镇、抓吉、海青各渔区生产加工的大马哈鱼和大马哈鱼子。
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后,日本帝国主义为了安抚民心,巩固后方,开始向抚远、饶河等边境
县派“慰安船”和“厚生船”。轮船内部装修似百货商店,由来自哈尔滨的日商和中国商人随
船卖货,同时从事放映电影、耍马戏等各种文化活动。到伪满末期,由于货物奇缺,“厚生船”
除出售一些木制小孩玩具外,几乎没有人们期望的商品,所以“厚生船”便也消失了。抚远光
复后,1948年合江航运公司的“胜利”号客货两用轮船开始经抚远发往饶河县,运输量不大。
1949年, 合江省政府拨给抚远县 45马力以木材为燃料的汽船 1只,做为县内交通船,名
“共同号。”
自伪满中期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抚远县有私人帆船 2只,分属李文满、于宝和两
家,单船载重量50吨。航运范围上行至勤得利,下行至海青,承运物资有木桦、木材、毛石、
红砖、江砂等,1950年前后停航。
新中国建立后航运状况 国航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国营航运事业的发展,往返于抚远县
的运输船只,由昔日的蒸汽机拖轮发展为汽油机、内燃机拖轮,并有少量自动驳船。驳船由木
质发展为铁质,载重量亦相应增加。
1950—1953年,在抚远县辖区航道上航行的国航船舶有客货兼载轮船合江12号、胜利号和
长春号,总客位500余个,可同时载货500吨;货运拖轮5艘,铁壳驳船 10艘,货船最大载重量
3 000吨。
1965年,合江航运局在佳木斯至饶河航段开辟了客运固定航线,由“开源”和“铁岭”号
轮船承担客运任务。1966年,合江航运局又开通富锦一抚远的短程航线,由“龙客—13”号客
轮承担客运任务。60年代末期,航行于佳木斯至饶河区间的客轮被“龙客—08” (也称“东方
红”—08)号蒸汽机客轮取代,该轮船逆水航行每小时6公里,从佳木斯到抚远往返一个航次大
约需5—7天。1979年,内燃机客轮“龙客—27”号开航,该轮有三等舱客位 126个,五等舱客
位139个,逢客流量大时,尚可增加零散客位135个。其运行速度逆水为每小时15公里,往返一
个航次大约需60小时左右。“龙客—27”运行速度快,制造精巧,设备先进,造型美观,客位
舒适。
地航 1950年,省属抚远裕东渔业公司有机动船舶3艘,其中木壳 2艘,共140马力,均以
木柴为燃料, 航速十分缓慢,群众戏称为“老牛”号。是时,渔业公司还有驳船2艘,载重量
30吨。
1951年,松江省农业厅为抚远县水产公司调入柴油机船 1艘110马力,定名“抚渔—2号”,
此为抚远县第一艘柴油机船。为解决配套,又购置木壳驳船一艘(载重50吨)。同年 8月,又调
入1艘机船(“抚渔—1号”) 220马力,同时购进1艘48马力的小型机船(群众称为“小白船”,
专供水产公司检查巡视工作用。本年全县机动船共有6艘,合518马力;驳船5艘,载重250吨。
1952年,机动船增加到7艘,合808马力;驳船总载荷量增加到295吨。
1955年以后,由于抚远县货运量小,水路货运常处于“吃不饱”状态,所以部分机船和驳
船相继调出。1958年,全县所剩机船不超过3艘,功率最少时为110马力,最多时为260马力。
1961年,全县有机动船舶11艘,功率为600马力,驳船(木质)10余艘,载重量为400余吨。
1966年,全县有机动船舶7艘,功率为800马力,非机动船舶14艘。1978年,机动船舶 8艘,
非机动船舶15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地方航运事业发生了较大变化。1980年,全县有机动船舶33艘,
3 645马力。其中,航运公司3艘,1 050马力;机关企业9艘,2 008马力;农村公社21艘,587
马力。驳船6艘,载重958.22吨。其中,航运公司所属船队2艘,载重532.3吨。
1985年,全县国营机动船舶共有14艘3 092马力。其中,航运公司船队有自动驳船2艘、拖
轮2艘,总为1 320马力,载重1 800吨;机关企业部门10艘1 772马力。驳船6艘,载重2 000吨。
其中,航运公司4艘,载重1 800吨,机关企业2艘,载重量200吨。1985年全县有个体经营机动
船舶户1户,拥有机动运输船1艘,功率为120马力,载重量为5吨。
营运 解放后,水上长途客货运输,多由国营航运公司承担,特别是客运至今仍由国营航
运公司独家经营。地方航运事业(包括建国初期渔场的船队)发展起来后,成为国营航运的补充。
从1947年到60年代前期,地方船舶主要承运全县居民生活所需要的粮、盐、日用杂货以及生产
生活用煤、基建用材和红砖等,外运主要是山产品(榛子、山葡萄、蘑菇)、木柴和各类江杂鱼
等。50年代,抚远港年进出口货物在300—500吨之间,60年代后,货运量有所增长。70年代开
始,运进的货物主要有原煤、石油、原木和其它各类建材。
1985年 2月,县航运部门改革管理体制,实行“权力下放到船长”、“单船承包、取消工
资、按分计酬、按职定分、死分活资”的管理办法和工资分配原则,打破了大锅饭,调动了船
员的积极性,使地方航运效益显著提高。本年航运出口量达到638吨,进口量达到 1.15万吨,
全年运费总收入44万元,纯利润5.5万元,其中航运利润占72.7%,上缴税金 1.7万元,企业自
留资金是1984年的1.44倍,创历史最好水平。但是,由予地方航运价格高于国营航运价格,加
上货源不足,抚远县航运公司所属货运船只仍然面临许多困难。
抚远港部分年份货物吞吐量及客运量
表6—2 单位:万吨、万人、万人量
1985年抚远县航运公司货运种类及货运量
表6—3 单位:吨、吨公里
1979—1985年抚远县航运公司货运情况
表6—4 单位:吨、吨公里
抚远港至饶河港航行里程表
(一) 黑龙江段
图6—1—1 单位:公里
(二)乌苏里江段
图6—1—2 单位:公里
抚远港至佳木斯港航行里程表
图6—2 单位: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