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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运输管理

第三节 运输管理




  1956—1966年,全县交通运输工作由县交通局(科)负责。“文化大革命”中,交通运输
工作由县革委会生产指挥部中的工交组负责。1978年10月恢复交通科,运输管理工作由下辖公
路运输管理站、公路管理站、交通监理站等单位负责。

  公路运输管理 1975年 9月成立县公路运输管理站,负责平衡公路运输部门车辆和社会车
辆的货源和运力。1980年12月,县政府公布实施“统一管理货源,统一平衡运力,统一计费标
准,统一油料供应”的四统一管理办法,使公路运输管理工作迈入新的轨道。1985年底有工作
人员 9人。业务范围包括路检路查,汽车修理质量检验和监督,收缴运输、装卸、管理费,代
收运输、装卸、营业税金等。同时对县内各类公路运输车辆的货源调度、供油、运价、结算实
行统一管理。1985年完成货运量82 000吨,为年计划的160%,货运周转量 4 364 000吨公里,
为年计划的120%;收缴运输、装卸、管理费2.5万元,代收营业税金4万元。*

  *1985年公路运输各项收费标准
  1、装卸管理费,收取总收入的2%;
  2、营业税金,收取总收入的3%;
  3、运输管理费:①专业运输车队,收取营业额的 1%;②社会和个体营运车辆,按月收,
每吨位9元。

  公路养护与管理 由于抚远县公路路基土质较差,冬季容易冻裂,春季容易翻浆,夏秋季
节水毁路基时有发生,因而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量十分繁重。1968年“二抚” 路正式通车后,
由合江地区公路管理部门派人在抚远镇和东方红(现称浓桥镇)各设养护道班1个。1969年1月
10日,抚远公路管理站正式成立,隶属合江公路局。同年,从佳木斯、鹤岗、集贤、萝北、富
锦等地分期分批抽调和招收来数十名工人和十几名管理、技术人员充实公路养护队伍,同时配
备了汽车、推土机、小型刮路机等养护设备。年底,全站有职工57人。公路养护采取专业与群
众相结合的方法。农闲季节,组织农民群众、机关干部、工人及学校学生参加部分路段的整修
工作。

  1975年以后,按照“全面养护,加强管理,统一规定,积极改善”的方针,开展公路养护
工作,向“线路标准化,桥涵永久化,路旁林荫化,养路机械化”的目标努力。1980年前后,
县域内砂石路面的薄弱路段均得到补强,路况大为好转,许多路段基本做到了路基稳定,路面
平整,水沟畅通,桥涵应用性能提高。道路标志齐全。

  1982年,在“全面规划、加强养护、积极改善、重点发展、科学管理、保证畅通”和普及
与提高相结合,以提高为主的方针指引下,根据“干支兼顾、以干为主、养修并重、以养为主,
平战结合和因地制宜”的原则,大力进行技术挖潜、革新、改造,使境内各条公路抗灾能力和
晴雨通行能力进一步增强。与此同时,实行了“定养护里程,定人员、定费用、定材料、定好
路率;道班养护路段的路况升分、升等有奖,降分降等受罚”的“五定一奖”经济责任制,打
破了大锅饭,使道班员工的劳动成果同个人收入挂起钩来。昔日出勤不出工,出工不出力的局
面得到根本改变。路况进一步得到改善,好路率比1981年上升5%。1983年,公路管理站在用工、
选干、精兵简政等许多方面进行改革,并将承包机制引入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中,部分道班实行
包产量、包质量、包养路费用、包工程进度的四包责任制,从而使责、权、利归于一体,全站
面貌为之一新。

  1985年,全站有职工19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 1人,公路养护人员145人,管理人员23人,
大型养护机械27台,管理里程194.8公里。在连续两年遭受洪水袭击的情况下,好路率达47.8%,
比计划提高5.1%;实现标准道班1个,标准路段9公里,优等公路9公里;完成公路养护备料1.8
万立方米,在全市指标竞赛中由1984年的第12名跃居第5名,精神文明建设全市评为第3名。

  养路费征收 1974年,营业车辆按运输收入 10%的标准进行征收;社会车辆按标准吨位,
每月征收68元。1983年,营业车辆按运输收入的 12%征收;社会车辆按标准吨位,每月征收90
元。1985年,营业车辆按运输收入的15%征收;社会车辆按标准吨位,每月征收105元。

               1985年公路养护状况
  表6—10                        单位:人、公里、个



  交通监理 1954年,县民政科配兼职监理1人。1978年 10月设县交通监理站,隶属交通科,
工作人员5人。1983年11月,监理站升为监理所。1985年3月,交通监理所于浓桥镇设立交通监
理站,配备工作人员3名。年末,全所有工作人员12名,业务专用机动车2辆。监理所负责县境
内(包括驻县境内3个国营农场)736台各类机动车辆(链轨拖拉机、推土机除外)的安全检查管理、
年度审检、证照发放以及机动车辆违章作业肇事的处理;对全县 1 247名(包括国营农场)机动
车辆驾驶员进行技术考核及养路费征收工作。

  近年来,监理所本着 “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的指导思想,多渠道开展行车安全教育。
1985年,全县公路交通事故比历史最高年分下降66%,死亡人数下降75%,伤残人数为零,经济
损失下降53.76%,在全省“百日行车安全”活动中被评为安全行驶无事故县。

               1972—1985年抚远县交通事故情况
  表6—11                         单位:人、件、千元


  

                部分年份养路费征收情况
  表6—12



  附录:航 空

  1938年(伪康德5年),日伪当局在县城东郊五华里之丘岗处,修建简易飞机场1个,占地面
积16万平方米。伪三江省治安维持会的飞机每月来航四、五次不等。此外,尚有小型军用飞机,
每月可来三、四次。1941年(伪康德八年)10月,伪满州航空株式会社抚远分社成立,佳木斯至
抚远(途经富锦、同江)小型客机正式通航,每周 2次。但由于票价昂贵,除日伪公职人员与城
镇绅商外,平民百姓很少有人乘坐。

  1945年光复后,抚远至佳木斯的空中航线取消。日伪时期修筑的飞机场今已成为抚远县东
粮库所在地。